不合理收取电费行为,举报电话在这里

日前,玉环市发改局组织部分转供电主体单位召开提醒告诫会,确保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得到优先传递和落实,降低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转供电主体主要指除电网企业以外的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对终端用户供电和收取电费的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物业和写字楼等。许多转供主体通过装表计收租户的电量电费,收费过程中普遍存在加价现象。

今年以来,国务院提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要求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国家层面、省级层面都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政策,但在最终的用户身上,却普遍未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政府的降低电价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改革的“最后一公里”遇堵。

根据要求,自9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应按照抄表周期向租户公示电费缴纳凭证及同期电费分摊清单(含电量、电价、电费总额)。同时,转供电主体要加快与转供电用户修订合同。

在8月31日后仍存在不合理加价的,用户可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价格、供电等部门将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纠正不合理的加价行为,确保转供电主体严格落实国家电力价格政策。

不合理收取电费行为,举报电话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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