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 联动司法救助一退伍老兵

“八一”建军节 联动司法救助一退伍老兵

“八一”建军节 联动司法救助一退伍老兵

2018年8月1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联动救助一退伍老兵申请人2.4万元,案结事了受好评。

家住襄城县十里铺乡东姚村村民姚某,现年63岁,曾是成都军区某油料仓库战士。2011年8月20日,村民李某驾驶一无牌三轮摩托车与姚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姚某九级伤残的交通事故。经襄城县交警大队认定,原、被告负事故同等责任。襄城县法院2013年4月22日依法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姚某医药费等各项损失24961.09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姚某向襄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襄城县法院通过银行、车管等部门查询,查实被执行人李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并且患腰椎病,有一级残疾证,享受农村低保,其妻多年前实施心脏搭桥术,家中无其他收入来源。申请执行人姚某因交通事故后下肢做手术,为治病债台高筑,妻子患肺癌去世,仅靠农村退伍军人补贴和自家农耕地收入维持生活。襄城县法院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决定司法救助申请执行人姚某。襄城县法院根据实际,依法救助8000元。该院及时向许昌市中院汇报,请求联动司法救助。

8月1日上午,许昌市中院赔偿办法官应建军来到襄城县法院,亲自为姚某办理联动救助手续,把救助款1.6万元打到其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本上,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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