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穷上市公司赔偿案可能连累国信证券赔偿

中国股市IPO、并购重组财务乱象频发,既有上市公司的因素,也有中间机构尤其是券商荐而不保的因素,随着虚假陈述民事索赔的完善,券商荐而不保可能会陷入被索赔的难堪。

*ST华泽今年1月31日晚间披露公布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华商基金、招商基金、银华基金、华富基金、大成基金、鹏华基金等多家公募基金分别下调该公司估值。这其中,华商基金与鹏华基金对*ST华泽的估价最为悲观,估值下调至0.55元/股。若以此为参考,*ST华泽总市值将由停牌前的67.88亿元缩水约95%,相当于该公司股票将遭遇61个跌停,成为中国股市新的跌停王。

*ST华泽股价已由12.5元/股暴跌至3.31元/股,严重损害市场投资者利益。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留在“坑”内的基金持股数为206.92万股,不过,6.57万中小股民还挣扎在“坑”内,无法出逃,若按照停牌前12.50元/股的收盘价计算,人均持股4224股的投资者有5.28万元被套。目前股价跌倒3.31元而没有下跌,是因为上市公司停牌了,不能交易了,如果公司经营本没有好转,跌停将继续,至于会不会跌倒0.55元是另一码事情,这就意味着人均损失将高达5万元左右,可谓是损失惨重。

据每经新闻,证监会查明,截至2015年6月30日,*ST华泽实控人王涛家族控股的关联企业占用*ST华泽资金余额约13.29亿元。此外,*ST华泽还存在以无效票据掩盖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证监会认定将无效票据入账,2013年年报、2014年年报和2015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在中国股市目前最成熟的民事赔偿官司就是虚假成熟,只要证监会做出虚假陈述的处罚,投资者委托律师起诉,可以说百分之百的胜诉,但问题是*ST华泽太穷,恐怕赔不起,投资者即使胜诉也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2015年、2016年分别净亏损1.55亿元、4.04亿元 ,2017年业绩预告显示,*ST华泽经营业绩预计亏损3-4亿元,净利润亏损14 -19亿元,连续亏损,*ST华泽成为最穷的上市公司,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账上资金只有140多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下,货币资金更是只有不到178元。更令人诧异的是,1月中旬,*ST华泽的官网被发现无法打开, 公司给出的回复是:网址因欠费暂停。

难道投资者投资*ST华泽引发的损失只能是自认倒霉,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吗?就没有别的办法。

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是一个绳子上的几个蚂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ST华泽是穷的没有钱赔偿,可是国信证券作为券商,自然富裕得多,是有能力承担赔偿的,国信证券是不是连带的赔偿责任人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的附加规定: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虽然国信证券不是IPO保荐人,但作为并购重组的保荐人,依然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证券法202条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中新经纬,据国信证券公告披露,2018年5月21日,国信证券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龙飞虎、王晓娟、张苗、曹仲原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出具的《华泽钴镍恢复上市保荐书》、《华泽钴镍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和《华泽钴镍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1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涉嫌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公司在核查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应收票据、以及利用审计专业意见等方面未勤勉尽责。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国信证券及相关人员罚没金额2920万元。证监会认定国信证券出具了华泽钴镍恢复上市保荐书,华泽钴镍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其中包含了上市、发行股份的字样,在笔者看来符合证券法202条有关规定。

因此投资者在民事索赔中可以考虑把国信证券作为第二被告,要求国信证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国信证券在*ST华泽中因为“未勤勉尽责”,不仅影响了财务顾问业务,还被处以2800万元的罚没款,可谓是损失惨重,如果还要连带承担赔偿投资者投资损失,其经济损失将进一步放大,可谓是吃了大亏。

券商荐而不保是中国股市的一个大问题,如果券商能够吃一堑长一智,记住教训,以后能在各个环节做到尽职调查,恪尽职守,为资本市场站好第一道岗,资本市场迎来美好明天,也算是亡羊补牢未为晚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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