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新版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出炉!这些民生项目有调整

最新版《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发布。市发改委说,本次《清单》调整了两类事项。一是服务领域调整,新设“退役军人服务”领域;二是服务对象和保障标准调整,涉及“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等9个项目。

服务领域调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新设“退役军人服务”领域。服务项目总数不变。

沪新版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出炉!这些民生项目有调整

服务领域调整

服务对象和保障标准调整

“义务教育服务”项目

根据《关于实行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规〔2017〕2号),提高了小学生和初中生每生每学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的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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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领域调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

根据《关于2018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18号),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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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沪民规〔2018〕10号),提高了城乡居民人均最低生活费保障标准。

沪新版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出炉!这些民生项目有调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特困人员供养”项目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沪民规〔2018〕13号),提高了特困人员每人每月的日常生活供养保障标准。

沪新版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出炉!这些民生项目有调整

“特困人员供养”项目

“医疗救助”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市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沪民规〔2018〕17号),新增服务对象“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患病治疗人员”。

沪新版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出炉!这些民生项目有调整

“医疗救助”项目

提高了三类人群住院医疗救助的自负医疗费救助比例和年最高救助限额。调整后的保障标准为:“各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商业保险理赔和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享受门急诊及住院医疗救助。其中住院医疗救助: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特殊救济对象,自负医疗费(含门急诊)按100%救助;

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患病住院治疗人员和散居孤儿,自负医疗费按9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13万元;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患病住院治疗人员,自负医疗费按8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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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项目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补贴”项目

根据《关于本市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规[2017]18号),新增服务对象“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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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补贴”项目

“孤儿养育”项目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沪民规〔2017〕14号),提高了孤儿社会散居养育和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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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养育”项目

“困境儿童保障”项目

根据《关于建立本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沪民规〔2017〕15号),

提高了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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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保障”项目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项目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住调整本市廉租房部分政策标准的通知》(沪府发[2017]93号),新增服务对象“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降低了城镇户籍经济状况困难标准。

调整后的保障标准为: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以下;经济状况困难标准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万元(含3.9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标准再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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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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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比慧生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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