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教师违规操办“搬家酒” 63 人受处分或处理

贵州一教师违规操办“搬家酒” 63 人受处分或处理

近日,纳雍县实名通报曝光该县四中办公室主任吴韩操办“搬家酒”问题,59名出席酒席的公职人员、县教育局3名责任领导也被通报曝光。

4月14日,群众向纳雍县纪委监委电话举报,“纳雍四中老师在山水绿城‘汉食坊’操办‘搬家酒’。”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立即组成调查核实组赶赴举报人所说地点核查。

经查,办酒席人吴韩是纳雍四中办公室主任,于2016年底在纳雍县山水绿城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今年4月初装修结束后,定于4月14日搬家入住。为了给自己的新房增加点喜庆,吴韩通过口头、电话、请同事帮助通知等方式,邀请单位同事和朋友出席“搬家”酒席。

当天出席吴韩“搬家”酒席64人,涉及公职人员59人、保安2人、无职人员3人。59名公职人员中,纳雍四中教师54人,包括校长和副校长2人、中层干部12人、教师40人,其他单位公职人员5人出席宴请。出席的64人中,60人赠送吴韩礼金共17400元,其中53人记账礼金14100元、2人现金红包1100元、5人微信转账2200元。

8月10日,纳雍县纪委监委给予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何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校校长何勇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处理,给予吴韩记过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17400元;对出席吴韩酒席的纳雍四中52名教师、其他学校3名教师全县通报批评;对2名其他单位公职人员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对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分管副局长3人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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