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滴滴公佈的數據顯示, 2017年全年,滴滴為全國400多個城市的4.5億用戶提供了超過74.3億次的移動出行服務(不含單車及車主服務)。
相當於一年中,全國平均每人使用滴滴打過5次車。
滴滴作為中國獨角獸的代表之一,一直備受資本市場青睞。
今年4月滴滴完成了一輪55億美元的融資,當時投資後對應估值約為500億美元。
4.5億用戶、日均2400萬訂單,每單提取28%佣金,滴滴藉其壟斷地位,營收可謂豐厚。
但作為行業巨鱷,滴滴卻沒有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5·6鄭州空姐打車遇害案後,北京海淀區法院的法官姜楠在法院網站上撰文透露,
最近幾年滴滴平臺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數量,遠高於公眾所知悉的程度。
“因滴滴出行而引發的強姦、猥褻案件基數較大,手法多為通過搭載乘客(女)並在後續交往中實施侵害;但將犯罪行為限定為行駛途中後案件數量大幅減少,且多集中為順風車車主。”
“部分順風車司機亦存在將借用他人豪車註冊作為後續詐騙、強姦的犯罪手法情況。”
不夠完善的客服系統、問題頻出的投訴響應機制、從未進行的調查、疏忽的管理責任、刻意營造的曖昧社交氛圍、恐怖的信息洩露、漏洞百出的司機審核機制.....都讓悲劇不斷上演。
也許對於滴滴而言,日均2400萬訂單中出現千分之一的差錯,所付出的賠償只是微不足道的運營成本,
但對於受害者及其家庭而言,摧毀的卻是百分之百的人生。
一個擁有大量用戶、掌握海量數據,對社會資源有整合調配能力的公共出行平臺,
沒有向善就是作惡。
但願,在商業利益面前,資本能對生命多一點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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