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土地承包时不是同一户口,土地确权时儿子可以继承老人的土地吗?

冬天的雪76965


二轮土地承包时不是同一户口,土地确权时儿子可以继承老人的土地吗?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就是对二人延包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认,并颁发确权证。二轮土地到期再继续延包30年不变,这说明在近40年的时间里,土地的所有个承包权为现在的农民使用,任何人征用农民的土地必须依法进行赔偿。



对于二轮土地承包时不是同一个户口,其子女是可以继承老人的是土地使用权。这一点在土地承包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土地不撂荒村集体是没有权限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主要是国家为了鼓励农民对土地的投资,以及种地的积极性,更是稳定了农业的生产,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

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或者是国家所有,但是土地一旦确权,土地的使用权就归农民使用,任何人不得侵占,即便是国家征用土地,也要给农民进行相应的补偿,因为农民只有靠土地才能保障自己的生活,这是农民的一项固定的资产。



总之,目前农村的土地已经进行了确权,即便是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其子女也可以继承老人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老人不允许子女继承或者是放弃子女继承土地,直接交给村集体这也是可以的。


宗元


对于‘二轮土地承包时不是同一户口土地确权时其他儿子可以继承老人土地吗?‘这个提问,农家人农家事根据当地和本村所了解的一些情况,解答如下;

现在农村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其实就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权利的确定和确认,简称确权。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了农村土地确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不能够进行继承。附;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目前农村土地采用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而家庭承包也就是说以户籍为个体单位,如果子女的户口迁出那么则不能够享受到土地使用了,如果户口还是在本地,则是通过集体的土地承包来确权土地,而如果外迁至城市或者其他村里,则不能够享受到土地继承。

另外;有相关法律并还规定了家庭承包田,地如果家庭成员之一出现亡故的,这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简单而言,如果不是一个户头的,子女只能继承林地等耕地,口粮田和自留地村集体收回,其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继承的。(注;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

也就是说,如果你把户口迁出{本村另外),就不能再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更没有继承土地权了。

以上是农家人农家事在当地和本村所了解的一些情况,(谨供参考)不知道对题主有没有什么帮助!


农家人农家事


不可以的


承揽地属于农民团体所有,是村团体分给本村农户承揽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的续包是这样的:土地承揽人逝世,土地尚在承揽期内,与承揽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回收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八条 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所有。

第十条 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于村农人团体所有的,由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村民委员会运营、办理。


农基友


这个问题农村是很普遍存在的问题,从法理上来讲是不可以把父亲一户的承包土地确权给儿子另一户的。因为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也只有集体才可以有权决定承包权。象类事情况可以儿子一方可以向集体提出合情合理的要求把父母的土地承包权确权给你这也是农村人知常情的事。也是合情合理之事。



6059642541李明周


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为户内成员共同拥有,添人不添地,减人不减地,户内成员为零时土地收归集体,不存在继承不继承的问题。题中所述,儿子与父母已经不在一户之内了,按照规定老人去世后他们那一户的户内成员为零了,土地应该收归集体。但是农村里面法制观念淡泊,差不多都是按传统思维办事,不按规定办的事多了,民不告官不究,基本上也没人管,有的地方还出现过无儿无女的老人去世后由外村的亲戚继承了承包地的事,所以题中所问要看本村的情况吧,按法律规定是不能继承的


末等市民


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集体所有,确权认证老人与子女不同户口,集体产权.非私有化.子女无继承权,如分户子女或有人没有分配到耕地,村委会无权调整回收,分户子女应留下拥有使用权。遇村委会无视法律调整承包义务,过世老人户(绝)承包耕地又抛荒两年的,管理方有权与子女协商调整给无土地户耕种,视本户籍后续无人得服从。关注:微信~农地圈.神州土地,今日头条:三农。(讨论话题.创造不易.关注.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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