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近期汉中朋友圈里的谣言,你有没有中招?——整治舆论环境维护网络秩序 汉中公安在行动](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一些不明真相的视频及照片信息
不断刷屏
为了亲爱的朋友们不再受骗
汉中公安的网警蜀黍们
整理出了近期传播量最大的两条谣言
看看您有没有中招
同时也请您提醒身边的朋友们
不要轻易相信、转发不明真相的信息
辟谣一
2018年8月19日,镇巴县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网民在《百度贴吧-镇巴吧》发帖称镇巴县怡心广场有人男扮女装偷小孩。经核查,实际情况为:2018年8月18日19时许,镇巴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县城民歌广场有一名1岁多的小女孩被一名陌生女子抱走,人已现场抓住,要求处警处置。接报后 ,镇巴县公安局快速反应,指令巡特警大队、泾洋派出所立即出警调查。经查,吴某(女,现年30岁,镇巴黎坝镇人,2017年因精神障碍经勉西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后出院)在民歌广场路遇玩耍的小女孩,因神智不清突然将其抱起,在离开现场时被人发现立即制止。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吴某交付监护人并责令其严格管护。小女孩健康无恙、情绪平稳当场由家人领回。
辟谣二
2018年8月30日,城固县公安局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过程中发现,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出现一篇时长7秒的小视频(视频显示一小孩七窍流血,倒在地上),并配“城固县中医院急诊科收治一名车祸少年,现急寻家属,请慈善义工及爱心人士转发”的文字说明。一时间,热心网民纷纷转发,大家都在替这个孩子“寻找家长”。发现该信息后,网安大队立即与110报警台、三里桥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进行核查,经核查三个单位均未接到此类报警,随即与城固县中医院进行核实。 经核实,该信息为谣言信息,网络搜索发现该事件发生于山东临朐,并非发生在城固。
自8月份全市开展网络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汉中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严格按照省、市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职、迅速反应,查处网上发布虚假、有害信息的网民2人,开展辟谣工作2起,维护了全市良好的网络秩序,营造了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
加大网络虚假、有害信息打击力度,形成良好警示氛围,压缩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制造、传播空间。
案例一
2018年8月23日,镇巴公安局网安民警巡查发现:《百度贴吧-镇巴吧》内发布一篇题目为《西镇高速为了施工竟然暴力执法》的帖子,并配有一段公安机关强行带离阻碍高速公路施工的违法行为人的视频。经调查,该贴文发布内容系断章取义,情况失实。镇巴县公安局依法对发布不实信息的网民董某某进行传唤。董某某到案后追悔莫及,主动承认错误并删除信息、消除影响。
镇巴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该董予以行政警告的处罚。
案例二
2018年8月22日,西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派出所报告:网民贾某报警称有人将他未婚妻陈某的照片进行图片处理变为色情照片发送到微信群聊中,严重损坏其未婚妻的形象及名誉。网安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将违法行为人周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该周对因与贾某有矛盾进而进行侮辱报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西乡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汉中公安现面向社会公布违法和不良信息类型及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举报。具有如下性质的内容属于违法和不良信息:
线索举报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骚扰、垃圾广告或信息的;
10、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1、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12、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举报方式:
请广大网民关注《百度贴吧》“汉中网警”和《新浪微博》“汉中网警巡查执法”、“”汉中公安微信公众号。如发现以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请私信我们举报。
审核: 张薇
閱讀更多 平安漢中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