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城固法院:法官倾心尽力解民忧,胜败皆服受称赞

“我服判,还是你们有办法,让我们不跑冤枉路,谢谢法官为我们主持了公道,我们的钱总算有着落了,心里也踏实了……”这是近日一起劳务纠纷案件王明(化名)等五名原告在法庭拿到判决书后激动的一席话,被告方在接到判决后亦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2016年原告王明等五人系宁强县人,受雇于被告程东(化名)从宁强到城固县一建筑工地从事钢筋制作,2017年12月14日被告程东和五原告经过算账,被告向原告书写应支付五原告7万余元工资欠条一张,2018年2月8日再次出具欠给原告工资2000元的欠条一张,后工程结束,原告多次找程东催要,程东以公司未结算等理由未支付。后工程竣工五原告为要工资,打电话也不接,到建筑公司要钱,公司以不认识五原告,工程款已经拨付为由不予理睬,五原告只有找被告程东,但程东系四川人,路途遥远,选派代表去家里也未见人影。无奈之下,五原告以程东和建筑公司为被告向城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程东偿还下欠工资款,被告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后,考虑案件系民生案件,原告人数较多且不在本县,以快审快结为原则,龙头法庭庭长作为承办法官按照简易程序审理,但根据原告所诉情况,送达是案件取得突破是关键,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无法联系、被告又在四川路途遥远,出差送达也不一定家中有人,在采取邮政专递送达被退回的情况下,为联系上被告使案件法律文书尽快送达、尽快审理,承办法官冒着严寒酷暑又多次到原告所诉建筑公司了解情况,因工程已经结束、公司表示工程也没有发包给程东,公司也无法提供联系方式。案件一时无法推进,如果公告送达,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经济成本,又延长了案件的审理,承办法官再次从原告了解案件,从细节入手,通过公司其他关系人终于和原告取得了电话联系,电话中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被告对欠原告工资事实表示认可,本人也是从别人那包的活,因工程赔了现在无力偿还所以才在外打工挣钱,工人的血汗钱一定还,但希望宽限一定时间。同时在法庭拨通电话原告方与被告进行了通话,原告表示没钱还可以理解,但不能不接电话玩失踪,只要认账心里就有底了。尽管原、被告进行了电话沟通,原告可以考虑缓期给付,但被告在外打工,仅有电话联系,为了确保案件顺利了结,防止再生变故,法庭随即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拍照发送给原告,因被告未到庭,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缺席审理并做出了被告程东限期偿还原告工资65254元的判决,并判决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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