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分完地之后户口迁去城里了,现在有地,确权时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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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民进城务工之后,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为了子女能够进城入学,纷纷跑进城里购买房子,有的还落户城市。这样一来,就出现许多问题,比如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与确权,承包地的确权等等。

这些问题有影响吗?


首先,跟你说明,你的户口迁到城里,是不影响确权的。由于你的户口已经迁到城里,已是城镇户口,所以你需要在土地确权时,联系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可以依法进行土地登记。

其次,近几年来,大量农民或者农村子女迁入城镇,由于求学和务工方便的需要,将户口迁入到城市,根据农民自己的意愿,原来的房屋仍然存在,偶尔还会回去居住,平时不居住的时候也会租给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国家土地确权政策是合法的,是可以办理确权登记的。


再次,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也就是说,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不变。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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