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郑州一电动车和劳斯莱斯相撞后续:劳斯莱斯全责!

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张晶晶

昨天上午,河南商报以《郑州街头劳斯莱斯和电动车相撞!劳斯莱斯车主留下豪车,离开现场》为题报道了郑州市桐柏路一辆劳斯莱斯左转与直行电动车相撞一事。

最新!郑州一电动车和劳斯莱斯相撞后续:劳斯莱斯全责!


目前,河南商报从处理该事故的郑州交警二大队确认:劳斯莱斯负全部责任,电动车无责任。

9月6日下午,劳斯莱斯司机陈某和电动车主郑某的父亲一同来到交警二大队。民警向其下达了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内容如下:2018年9月5日10时许,陈某驾驶豫AZ0000号小型客车,沿桐柏路东侧无名小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桐柏路交叉口左转弯进入桐柏路时,与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沿河南省郑州市桐柏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致郑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陈某:其行为违反《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之规定,负此全部责任。当事人郑某:无责任。

据交警二大队民警介绍,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劳斯莱斯确属左转过程中与直行的电动车相撞。

目前,双方已取走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认定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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