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假一罚十”的承诺是否有效?

商家“假一罚十”的承诺是否有效?​【案例】孙小姐在某超市购物时,看到一款促销的泰国大米,标签上注明原装进口,假一罚十。孙小姐买了20公斤,回家食用后发现新买的泰国大米与原来买的口感不同,遂找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该泰国大米系假冒产品。孙小姐为此找到该超市,要求10倍赔偿,但超市仅同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给予3倍赔偿。双方为此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孙小姐要求10倍赔偿的诉讼请求。【说法】正常情况下,商家以假充真,构成欺诈,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张3倍赔偿。但该法第十六条同时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做出的“假一罚十”承诺,应当视为双方另行约定,且该约定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故经营者理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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