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孩子被熊孩子打殘廢了,熊孩子不滿14周歲無罪釋放,你該怎麼辦?

饒命啊大姐616464343


看到好幾個答案都是說把對方兒子打殘,或者殺對方全傢什麼的,我覺得吧有些太過偏激了,而且也把自己給搭進去了,不值,我還有一個比較文明的辦法來給大家分享一下。

我們都是成年人,我覺得以一個成年人的智商有意去算計一個未成年人難道還算計不過?

比如我們可以裝作一個陌生人花點錢讓他嚐點甜頭,然後再帶他搞點什麼讓他上癮,比如網絡賭博,或者更刺激的飆車,反正搞點危險的東西讓他上癮,未成年人嘛,意志薄弱,最容易被帶偏的,到時候你自己只要抽身而出,與他劃清關係。接著不用再做什麼,他自己都能把自己玩死。



隨口嘮叨


如果自己孩子被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熊孩子打殘廢了,那麼我必然會進退維谷:要是動手復仇我就會被判入獄,要是我選擇和解又咽不下這口氣。可以說,在當下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父母遇上這種情況都找不到出路。

那麼,我們不妨呼籲國家借鑑一下英美國家的做法。我先簡單介紹一起英國發生的真實案件:1968年5月,年僅十一歲的瑪麗將鄰居家裡年僅4歲的男孩馬丁·布朗(Martin Brown)誘騙到一座廢棄的房屋裡,殘忍地將其掐死。同年7月,瑪麗再度犯下命案,和自己的玩伴諾瑪(Norma Joyce Bell)虐殺了年僅3歲的布萊恩·霍維(Brian Howe),將他的遺體扔在了雜草叢裡。


案發以後,由於瑪麗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最終被無罪釋放,但這引起被害者父母和很多英國民眾的強烈反對。大多數英國人都認為,瑪麗的殺人手段太過兇殘,就連很多成年人都沒有這麼喪心病狂,因此絕對不能就此饒恕她。最終法庭採納了民眾的一致意見,對瑪麗判處終生監禁。

從本案開始,英國法律逐漸確立了“惡意補足年齡原則”,即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少年罪犯,如果他的罪行極其嚴重,犯罪手段極其惡劣,或者態度及其頑劣,那麼這些種種“惡意”就能補足他的年齡,視為他已經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通過這一原則,英國相繼懲罰了很多喪心病狂的青少年罪犯,讓英國民眾切實感受到了法律正義。

後來,美國等歐美國家也相繼採用了從英國濫觴的“惡意補足年齡原則”。我認為我們也完全可以借鑑這一原則,從而讓有“劣根性”的少年犯不再有恃無恐,讓罪行嚴重的少年犯罪有應得,讓遭受少年犯嚴重侵害的受害人及其家屬討回公道。

這樣,我們的社會肯定會更加和諧。



冰焰


如果我的孩子被熊孩子打殘,而熊孩子因為未滿14週歲,免於追究刑事責任,那麼,我可能是這個熊孩子一輩子的噩夢,我要為我自己的孩子負責,我自己的孩子殘了,必須要有人付出代價,一個人必須要為他的行為負責,沒有人可以作惡而免於處罰,這是基本出發點。

當然,我們都是文明人,我們是不會違犯法律的,那種打打殺殺的事,我是不會幹的,如果這樣,我們和這個熊孩子有啥區別了,更何況,我們不能用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自殘方法對對待敵人,這樣得不償失。

孫子講,不戰而屈人之兵,攻心為上可能是這種報復的最好辦法,讓作惡者永遠記住自己的惡,這是我們的責任,佛教講究因果報應,作惡者每天提心吊膽的生活,每天都在擔心報應甚至報復的到來,這是他的心理因素,而我沒有法律責任。

舔犢之情,愛孩子可能是連老母雞都會做的事情,我們做父母的,眼看著自己的孩子致殘,而不做點什麼,就不配做父母,而我們要學好法律,在法律的邊界內行走,保護自己,打擊敵人。這個孩子14歲到一生,一定會活在惡夢裡……


韓東言


很簡單,殺他全家!一個不放過!不要說我走極端路線,也別說我暴力!你管不好自己的孩子,我直接把你全家一起管了。大不了賠條命。


牧野生態Cimo


很久以前看到一則新聞,講的是年輕的兩口子拼命掙錢買了第一輛車,過年時開車回老家讓父母看著高興高興,沒想到在高速上被一顆飛來的石子擊中男主當場斃命,車子也撞上護欄整車報廢,女主搶救回來,後來多方查證尋覓才知道是幾個農村娃娃在高速的天橋上比賽扔石子砸中她那輛車的,法院判幾個孩子的家長賠款,家長說自己窮的叮噹響,讓女主自己去看家裡啥東西看得起搬啥,女主到幾個家裡去看了,真的窮的沒有任何值錢的東西,最終就是孩子們釋放了,女主也沒得到任何賠款,女主失去了一起奮鬥的自己的摯愛也是家庭頂樑柱,自己也重傷需要治療,真應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你們說,她該怎麼辦?


改個名字咋就這麼難難難


首先,非常痛心的是,這種未成年人犯罪經常發生,而犯罪的未成年人沒有得到懲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初衷是很好的,保護未成年人受到成人的傷害,但是,也是一個不太成熟而且有缺囗的一項法律,它的出臺使校園暴力及未成年人犯罪有增加的趨勢,而未成年人受害者人數也有增加的趨勢且狀告無果。現在,已經演變為一部保護未成年人犯罪而不受處罰的法律,讓很多無良少年無法無天,也讓很多受到欺凌致傷,致殘甚至致傷的未成年人無處申冤!

個人認為,青少年應該保護,但在青少年有能力犯罪傷害別人的時候,就已經能夠承擔責任了,應該追責。法律應該要修改,例如未滿14週歲的,先送到少年管教所,然後到了14週歲就按照原來的刑事罪再作判刑,減去之前少教所的時間,反正按判刑的年份來定,比如12歲犯法,需要一年這一年就在少教所,如果是3年的,2年在少教所剩下一年要到監獄,反正犯法必須管治!

最後,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強烈呼籲:熊孩子犯罪,父母負擔所有責任,年齡不夠,判不了罪?直接父母頂上,該坐牢就坐牢,該槍斃就槍斃,沒有了熊父母撐腰,再熊的孩子也囂張不起來;

2 熊孩子做了過份或犯法的事由其父母承但絕對責任是不對的!我認為一人做事一人當、小孩犯法也應與大人同罪!該判就判、該殺就殺!不然社會就會大亂!

3 如果對孩子不是不可逆的傷害,道個歉,花倆錢,都不叫事。但是,像殘廢這種不可逆的傷害,要伴隨孩子乃至整個家庭的一生,法律得不到的公平,唯有叢林法則最公平!

4 這種熊孩子已經不能稱為孩子了,可以讓他見識一下成人社會的可怕,做錯就要承擔後果;

結束語:我只想知道未成年保護法是保護罪犯的還是保護老實人的?


遊戲大咖王


小時候比較淘氣,但因為遺傳,我身高和力氣比同齡孩子強的多,無論打鬧還是真打架,基本不會吃虧。但我為人老實,從來不會主動欺負同學。打架也都是被動反擊的,後來主動惹事輸了的同學告老師,通知家長,回家捱了頓更狠的,只有一條理由:給大人惹事了。根本不問原因。後來在同學間傳來了,那些本來打不過不敢惹我的壞孩子就故意找茬,只要我敢反擊,他們就跑我家告狀,家裡就會當面痛打我,給人家出氣。無論是否有理,無論輸贏,回家都會再挨一次更狠的。慢慢的我不敢反擊了,寧可在外面被打一頓,也遠比家裡打得要輕一些,不會太疼。在那時我就發誓,以後我有了孩子,我決不動他一根手指頭。

婚後有了孩子,老天爺心疼我,給了我一個乖巧聽話的女孩。膽子還很小。父母還想按他們當年教育我一樣,說教孩子不要給大人惹事時。我直接不答應了,我告訴閨女:出門如果有人敢欺負你,不用怕打回去,隨便打,打壞了爸有的是錢,賠得起。

我不溺愛孩子,也一直正確教育,樹立正確的三觀。我相信自己教育的孩子不會任性妄為,在這個前提下,敢欺負她的人,我不介意拿錢買那個的腿,或他全家人的腿。


實現一個曉目標


感謝題主:其實這個類似的事實每年都會發生很多件,我們人人都不是聖人,特別是很多已經為人父母的人。別看很多類似聖人一樣的人說遵照法律怎麼怎麼樣的人,要是這樣的事件真發生在他們身上,可能對違法者做出的報復超乎想象。而現在獨生子女越來越多的社會,人性變得更加的脆弱。社會上越來越多的熊孩子讓人很難想象未來十幾年以後的社會事實。

熊孩子自古以來就有,但是最近十年特別多。養不教,父之過。古已有言,可是熊孩子犯罪,為什麼不追究父母的刑事責任。如果這個社會在法律範圍內人人平等,不區分年齡、身份,只要選好處罰主體人就行。熊孩子也好,未成年也好。犯事之後全部讓第一監護人代替承受所有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社會上就會少很多熊孩子、也會少很多未成年人犯罪。

如果我遇到這樣的情況,我會想盡一切辦法讓他父母承受相同的痛苦。這跟私刑無關,而是畢竟未成年之所以犯罪跟他們本身責任的確不大,但是跟他們父母的監護不力,教育不力有直接關係。所以最該懲罰的,就是熊孩子父母,跟孩子無關。


記得小時候,姥爺家養了一條狗家裡面的人都特別喜歡。但是因為一次差點咬到別人,姥爺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狗打死了。姥爺當時就說了,如果自己家的狗咬了別人,狗沒有錯,因為咬人是狗的天性。但是養狗的人罪過就大了。今天想想,熊孩子和狗其實是一樣的。很多父母會拿孩子還小給熊孩子找藉口和保護傘,其實和養狗有什麼區別。就目前為止,我還沒有見過那個知書達理的父母養出過熊孩子。


明清書畫鑑賞


有一句話叫: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雖然,肇事者只有14歲,未滿18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民事責任是少不了的。既然未滿十八歲,那他就是未成年人,就會有監護人的,監護人監管不利,就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按照傷者傷情情況,國家制定的都有相應的賠償款。這種事情,就算咬斷牙根,也只能這樣了,絕不能糊塗到把對方孩子也打殘廢了,冤冤相報,成人觸犯法律可是沒有豁免權的!


妙音心燈


不請自來客。

這種情況筆者就幹過,小學時玩鬧不知輕重,把一個男孩子從樓梯上摔下來了,是我把他摔下來的,我明確的主觀意識。那傢伙我一直記得姓“靳”少見的一個姓氏,他的行為和他姓的諧音一樣犯賤。我也不是什麼好貨色,和他鬧在了一起。

那次從樓梯上扔下來對他造成傷害很大……記得滿臉都是血……他疼我怕。

當時在學校,結果兩傢俬了的,賠了真不少,我也捱了飽揍去那道歉。

筆者之後就認識到打架不好,這可能就是對熊孩子最好的教育吧。


我想當時他爸都想直接弄死我,要是我真的把他兒子弄出好歹來,我也就完了。

那個時候法律什麼的在一個小鎮還不是特別顯,真想報復怎麼都可以。

祝身安體泰福壽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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