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對此,廣大工薪階層最關注的,或許是其中關於個稅起徵點和階梯稅率級距的調整,而這也是各大媒體的報道焦點。
然而,除此之外,這次個稅修法中,還有一個極為重要的變革,同樣值得全社會予以關注——那就是本次修法首次引入的反避稅條款。新的反避稅條款,意味著對高淨值人群強化徵管,也意味著以往許多人利用各種手段,尤其是海外手段“花式避稅”的做法,從此將不再“靈光”。
然而,僅有立法,沒有配套措施,並不足以將反海外避稅這項複雜、艱鉅的工作落到實處。個稅修法,意味著國家在制度層面上為避稅行為劃定了一條徵管的邊界,而與此相關的配套措施,則相當於沿著這條“邊界”紮緊一條有實際效用的“籬笆”。2018年9月起,中國按照“海外金融賬戶共同申報準則”——簡稱CRS——首次與其他部分國家和地區交換海外金融賬戶信息。而這一舉措,就是反海外避稅工作中,最堅實的“籬笆”。
為了防止高淨值人群在境外逃避稅,去年,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六部門聯合發佈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計劃7月1日起要求金融機構全面清查收集本國非居民金融賬戶信息,這包括賬戶持有人名稱、賬戶餘額或價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資產)的收入等信息。中國在去年完成了對100萬美元以上的高淨值非居民個人金融賬戶的盡職調查,今年年底計劃完成對100萬美元以下低淨值非居民個人金融賬戶盡職調查。
而中國在今年同時完成了個稅修法,以及與其他部分國家交換CRS信息,這可以讓中國稅務機關掌握個人境外收入,對評估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也可以有針對性地開展稅務檢查並採取相應後續管理措施。
對此,作為官媒的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生動地總結道:“熱衷在‘避稅天堂’開賬戶偷偷藏錢,或涉及洗錢、漏稅等不合規行為的人,今後恐怕將有大麻煩了!”
是的,他們不僅有大麻煩,而且這個麻煩,絕不是他們用以往的手段,就能輕易化解得了的。
對於許多並不熟悉金融專業名詞的人而言,CRS到底有什麼用,可能是個很複雜的問題,但事實上,這一體系的運作方式不難說清。
簡單地說,CRS就是各國政府互助合作,相互通報對方公民在自己國家財產信息的標準,以共同打擊納稅人利用跨國信息不透明進行逃稅漏稅及洗錢等行為。全球已有超過100個國家承諾實施最遲在2018年9月實現CRS下第一次金融賬戶信息交換。
舉例來說,小紅是法國國籍,但是長居中國,並且在中國工作,那麼小紅就是中國的稅收居民,在境外的金融賬戶信息需要交換給中國稅務當局,而非法國稅務當局。
這個變化十分重要——此前,很多人正是通過改換國籍,或者隱瞞海外收入的方式,逃避了鉅額的應徵稅款,而這種現象,或將徹底成為歷史。
CRS的簽署與實施,預示著個人的金融資產信息將在協議參與國家(地區)的稅務機關間進行自動交換,為各國(地區)進行跨境稅源監管提供信息支持。
在CRS的影響下被藏匿在離岸國家和地區的資產的保密性、非透明的優勢將受到很大沖擊。通過互換的資產信息的交叉比對核查,避稅、逃稅等行為會浮出水面。這意味著,富人們非法避稅的手段,將變得無所遁形。
富人們一旦被查到在海外藏匿鉅額財產沒有申報,不僅要面臨高額的個人所得稅補繳,擁有的境外公司還可能面臨最高達25%的企業所得稅,合計稅務總成本可能高達40%。
北京大學教授劉怡認為,個人的稅務信息將作為個人信用信息的一部分變得越來越重要:“所謂納稅調整是指,比如你的應納稅額應該是100萬,你只報了10萬,就要調整成100萬來徵稅,你肯定就有滯納金、罰款,而且可能還有信息的披露。現在有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你的這些違規記錄就會記錄在其中,你以後的出行、貸款等都會受到影響。”
這無疑是那些試圖通過各種方法逃避納稅責任的富人們的“噩夢”。
那麼,這一重大改變改變具體會影響哪些人呢?對此,金融媒體“華爾街見聞”總結出了五類人群:一是持有境外金融賬戶的中國稅收居民;二是持有中國境內金融賬戶的非中國稅收居民;三是通過境外殼公司投資的中國稅收居民;四是持有境外保險或年金合同的中國稅收居民;五是設立離岸信託的中國稅收居民。
對此,中國國際稅務研究院研究員劉爽表示:“中國實施CRS後,信息交換給誰,誰來徵稅的標準是以稅收居民身份來判定的,主要看其是否是中國稅收居民,而不是根據國籍來判定。”
根據媒體報道,早在一個多月前,海外媒體便發佈過消息稱,新西蘭、澳洲各大商業銀行凍結了數千賬戶,並要求確認開戶人是否屬於外國納稅人,其中也涉及到大量的中國居民。
對於那些想要悄無聲息地買本外國護照或者開個離岸公司“輕鬆”實現逃稅、隱藏財富甚至洗錢的人來說,CRS與新個稅法,意味著他們的“好日子到頭了”。
(資料來源:央視新聞、第一財經、中國日報、華爾街見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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