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懲罰從人販子手裡買孩子的人?

抵制晚自習


從人販子手裡買人或買孩子的人,他們就是人販的銷贓主,應以人販子同罪,因為他們的罪行是相連相等的。即因有買才產生有賣;有買有賣即產生了偷、拐、搶、騙。因此,兩者

都應重處,萬死不赦!只有剷除了銷贓之源,偷盜才會失去意義;也只有這樣才能遏制住人販的行為。

然而,民有民意,國有國法。按照我國的法律量刑和辦處,對收買人口者的刑法處罰是較輕的,他們往往不擔償命風險,所以歷年歷代都有人敢收買人口。也因此,有了買賣的交易,就滋養著人販子的存在。


而這些收買販賣者,往往犯案的情節在法律上罪不致死,治他也不到痛處,由於法律的量刑不夠重,才會致使這麼多人鋌而走險,犯案不止。

這些人對社會的危害是巨大的,他們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的安寧。我們的兒童處處都受到偷、拐、騙的威脅,我們的兒童已失去自由,他們的安全指數已降至底點。

人販子的可惡,就是收買者助造的,因此,我們應齊心合力來打擊這些收買販賣者。法律應助力群眾,執行舉報重獎制。凡有舉報收買人口的,由法律制裁重罰收買人口者,把所得罰款,作為獎勵歸舉報者所有。這樣來激勵群眾的積極心,眾人踴躍舉報,讓收買人口者無處可藏。罰他傾家蕩產再坐牢,讓他們無利可圖,讓這些人也生不如死,看看還有誰敢再犯?!


子濤3699


我認為,應該與人販子同罪,甚至給予更加嚴厲的懲戒。

人販子固然可恨,固然要嚴懲,但人口販賣的源頭還是因為存在旺盛的買方市場,沒有買孩子的人,誰又會去拐賣孩子呢?沒有高昂的買賣費用,誰又會鋌而走險呢?如果這個買方市場一直存在,而且得不到應有的懲戒,那麼無論我們投入多少精力去打擊人販子,無論我們對人販子施以怎樣的酷刑,總還會有人在利益的誘惑下繼續這樣的勾當!所以,根除人口拐賣的關鍵是如何取締人口的買方市場,沒有了需求,就沒有了利益的驅動,也就沒有了拐賣的源動力。

無論買孩子還是買婦女,無論被買來的人受到多麼好的待遇,這都應該是不允許,而且要得到嚴懲的事情。為了自己家庭的幸福,而去毀掉別人的家庭,去篡改一個孩子和孩子背後一堆人的命運,這是令人髮指的行徑,一定要堅決打擊,並用重典!

一方面,制訂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人口買賣的每一個參與人都給予上不封頂的懲罰。

第二方面,加強普法宣傳,尤其在老少邊窮的落後地區,用真實的案例讓人們知道鋌而走險的代價,知道違法的成本。

第三方面,大力普及教育,尤其是老少邊窮的落後地區,知識是驅散愚昧的良藥,通過教育改變一代人的素質和觀念,從而提升法律意識,改變落後的婚育生活觀念。

第四方面,完善合法的領養制度,簡化手續和流程,讓的確有領養意願的家庭可以夢想成真,也讓更多失去親人孩子可以重新擁抱家庭的溫暖。


愛陪娃的熊叔


應該怎麼樣懲罰從人販子手裡買孩子的人,提起這個話題, 就壓不住內心的憤怒。

孩子是一個家庭情感的樞紐,稍有不慎叫人販子拐跑了,先別說被拐的孩子遭罪,一家大人心急如焚,為尋找孩子,茶不思,飯不想,夜不能寐,真可謂是撕心裂肺,有的家庭支離破碎。有扛不住的老人先後悲憤而亡,夫妻間可謂是妻離子散。

可以說人販子這一職業,是最遭天譴人恨的職業。人販子喪盡天良,由於犯罪成本過低,人販子屢抓屢打不絕。所以。民眾呼聲高漲,對被抓的人販子恨不得食其肉,剜其心。都希望國家制定嚴厲的法律法規,凡拐賣兒童者一律槍斃。

有買必然就會有賣,嚴厲打擊人販子必須從源頭抓起。對於那些不能生育的家庭,就想從人販子手裡買個孩子來傳宗接代。他們完全可以從孤兒院,通過正當手續領養一個孩子,這合理合法。但是他們卻用金錢來買滿足,這是把自己的滿足和幸福建立在別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頭上而獲取的。被拐賣的孩子,如果在他們的家庭裡一直是獨生的話,那還好說。一旦夫妻有了自己的孩子,那麼買來的孩子就要當牛做馬了,幼小的孩子就會過著度日如年,痛苦不堪,暗無天日的生活。所以說買家也是罪孽深重,有的甚至比賣家都還要可惡,可恨。

沒有買的市場,就沒有賣的貨源。抓住人販子和買家必須同罪,降低入罪門檻,絕不手軟,一律判處死刑,方能杜絕人口買賣的市場。


老蔣閒言


看到這個問答題、首先讓我想起“販毒和吸毒”、在我國、販毒犯罪、吸毒違法。

在我國、拐賣兒童婦女和買兒童婦女、拐賣兒童婦女的是犯罪。買兒童婦女的卻無罪。我甚至經常看到這樣的報道:某地區公安民警“解救”了多少多少被拐賣的兒童婦女。這個問題在於用“解救”這兩個字、這兒童婦女從哪裡“解救”出來的?如果說沒有“綁架”那裡還有解救?所以、關於買“兒童婦女是否有罪”、稍微用腦子想一想就清楚明白了。

這個問答題的題目是:應該如何懲罰從人販子手裡買孩子的人?

我認為:應該增設專門的間獄、用於專門關押買兒童婦女的人、用於專門關押那些包庇縱容袒護買兒童婦女的不法分子。




小芳雜談


有賣:必定有買!假奶粉:毒疫苗也是一樣所以一定要從源頭抓:毒奶粉和買奶粉也是一一樣入罪:賣疫苗和打疫苗:一樣同罪:你不打疫苗:就無人制假疫苗:這是完全不分青紅皂白的一種胡言亂語:什麼磚家:提出這種想法:


206337989人民


這個就要看了

有些家庭是因為不能生育 從人販子手上買個孩子養 視同己出 那麼可以從輕處理

有些人 把買來的孩子打殘 然後要其上街乞討 這樣的人 應與人販子同罪 萬死不足平民憤


青春已不復存



石仁炎


人販子就是槍斃🔫,沒有別的辦法。


田大敬


支持販賣與收買人口同罪。買賣人口只是表面現象,其實質是反人類。

應該取消販賣人口罪,升級為反人類罪,從犯及犯罪未遂20年起刑,主犯直接判死。


sniper19870118


孩子沒有了,父母每天以淚洗面,我作為一個父親,如果孩子被人販子拐跑了,那一定痛苦的,人販子,這個詞對於一些失去孩子的家庭,那簡直就是一場悲劇,我覺得不管是買還是賣,都應該同等對待,判他們死刑我覺得是對失去孩子家庭最最仁慈的方式,說到底就是太便宜他們,孩子不是超級市場裡擺在貨架上的貨物,孩子是一個家庭的精神寄託,是父母生命的一種延續,我國的法律應該對這些拿國家法律、人倫道德於不顧的“人”應該予以重判,在評論裡有網友說判他們無期徒刑,幹什麼還養著他們,去他媽的吧,統統到新疆來,到戈壁沙漠裡去,每人每天發一個饢一瓶澇壩水,本著廣大天地大有作為,去搞綠化去,如有反抗情緒,直接一頓暴打,對他們的子女的所有社會活動加以限制,比如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統統進入黑名單,專門找一個場所每天都要政治學習。直到把他們全部逼瘋.你們同意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