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新時代法治建設背景下刑事證據問題”研討會述要

5月19日至20日,由江蘇省委政法委、檢察日報社主辦,江蘇省檢察院承辦的“新時代法治建設背景下刑事證據問題”研討會在南京召開,來自最高檢、最高法、江蘇政法機關等單位的實務界專家與中國政法大學、清華大學等高等院校的學者共190餘人,分別圍繞刑事案件偵查、批捕起訴、辯護、審判等環節的證據問題展開了深入研討。

與會代表認為,政法機關要進一步樹立證據意識,增強證據收集、審查、判斷能力。特別是,檢察機關要進一步發揮好審前證據過濾作用,強化取證指引,與偵查機關、審判機關共同推進刑事證據標準的依法、規範適用。與會代表對會議秉承共贏多贏理念,從理論與實踐兩方面探索創新刑事案件證據審查指引,給予充分肯定,並發表了各自看法。

  偵查環節:“證據對抗”理念貫穿全程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薛宏偉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周其海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王敏遠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元明

偵查環節是刑事案件初始階段的重要組成部分,立案後,偵查機關的工作重心就是查找證據,提升偵查取證能力和水平,對確保案件辦理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偵查模式的發展和創新,公安機關辦案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特別在取證方面,有了巨大進步,主要體現在證據意識不斷增強、證據規範基本完備、內控機制逐步完善等方面。江蘇警官學院副院長薛宏偉認為,亟須建立基於相同知識背景、思維方式和認知結構的平臺,同時將偵查取證技術和知識作為檢察人員、審判人員認知結構的組成部分。不但要制定類案的取證規則,也要對新型證據如視頻證據、電子證據等取證規則加強研究,進行指引。實踐中,除了要加強對偵查人員的業務培訓外,還可實行職業資格制度,確保偵查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能力。

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信訪處副處長周其海主張把“證據對抗”理念貫穿到偵查辦案全過程,促使偵查人員從辯護人、律師、檢察官、法官等不同視角對其收集的證據進行嚴格審視。按照偵查人員收集證據、預審人員核實證據、法制人員核查證據合法性的“三位一體”思路,進一步強化偵查證據的核查、運用。同時,建議偵查機關充分發揮智慧警務建設對偵查辦案的支撐、協同作用,發揮大數據研判技術發現、固定證據的作用。

“在面臨新問題時,應當轉變觀念,開拓新思路。”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王敏遠點評認為,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絕不意味著降低偵查在刑事訴訟中對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性,而是要求偵查質量及辦案水平等方面要能經受住庭審的檢驗。至於如何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和辯護律師的共同努力。

最高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元明點評認為,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在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方面的目標是一致的,為推動進一步提升偵查取證質效,檢察機關可從五個方面著力:一是加強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取證工作力度;二是加強自身業務指導;三是建立偵查活動監督平臺,在審查逮捕過程中對取證瑕疵等問題進行同步監督;四是牽頭建立“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機制”,形成“雙贏”局面;五是積極構建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制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批捕起訴環節:證據思維引導審查方向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孫勇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席晨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張相軍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張建偉

批捕起訴環節,是連接偵查和審判的中間環節,承擔著對偵查證據審查、運用合法證據證明待證事實的訴訟職責,所以,刑事證據的審查和運用是每位辦案人員都應當掌握的必備職業技能。

如何拓寬取證思路,多方面、多形式獲取證據;如何組合運用證據,多層次、多角度解釋證據證明待證事實,是證據審查運用方面不容忽視的兩個實務問題。江蘇省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孫勇表示,拓寬取證思路首先要明白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不能代替取證指引。其次,要緊緊圍繞犯罪構成而非犯罪過程獲取證據。最後,要積極主動開展自行取證。至於如何運用證據,他提到,公訴階段運用證據證明案件事實從來不是孤立、片面地進行,而是在確定單個證據真實、合法的基礎上,橫向縱向聯繫,綜合運用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理想的證據組合應是客觀性證據和主觀性證據根據不同的證明需要進行有機結合。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有什麼樣的思維就決定以什麼樣的方式解決問題。”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偵監處處長席晨表示,審查逮捕環節證據思維具有權衡性、保障性、預判性的特點,這也是它與其他環節的證據思維最大的不同,具體表現為正向思維、逆向思維、底線思維和系統思維。正向思維,要求緊扣犯罪構成要件,構建以客觀性證據為核心,證據之間相互印證的證明體系,其思維重點在於“立”。逆向思維,要求緊扣犯罪嫌疑人的辯解、其他訴訟參與人的不同意見和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證據,逐個排除合理懷疑,其思維重點在於“破”。底線思維,強調守住底線,重視和樹立危機防範意識,其思維重點在於“守”。系統思維,就是把全案作為一個系統,從系統和要素相互作用中綜合地考察認識,其思維重點在於“合”。案件如果能通過這四種思維方式的檢驗,才能符合逮捕的基本證據條件;反之,就要堅決依法不捕。

公訴是檢察機關核心職能之一,最高檢公訴廳副廳長張相軍更為關注的是如何聚焦法律監督主業。他在點評時提出,要發揮好審前的主導作用、證明的主體作用、庭審的主角作用。而且,要重視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在點評時提出,從加強檢察機關監督責任角度出發,可以建立非法證據排除的通報機制,一旦發現非法證據,可以採用糾正違法通知的辦法倒逼偵查機關校正其行為,這對落實非法證據排除原則具有積極意義。

  辯護環節:堅持“破”“立”結合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王亞林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薛火根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秦宗文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於同志

在庭審實質化的背景下,控辯雙方提升法庭攻防的技巧十分重要。刑事辯護環節如何進行有效的證據之辯,成為與會代表關注的重點。

實踐中,虛假的被害人陳述、忽視無罪證據以及鑑定缺陷等都是容易導致錯案發生的因素。“辯護人若想最大程度地實現辯護效果,根本之策就是緊緊圍繞證據開展有效的證據之辯。”江蘇省律協刑委會主任薛火根建議:一是進行有效的證據質疑。主要是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質疑,因為它直接關係案件事實的成立與否。二是構建辯方證據體系。對此,最高法刑二庭法官於同志在點評時從“破”“立”結合角度,對有效證據之辯提出獨特見解:從“破”的角度看,關鍵是要找出“反證”。實踐中由於辦案立場、水平等原因,個案中有可能存在輕視有利於被告人證據的問題。辯護人就要緊盯這些具有反證意義的證據,並善於把反證放到全部證據中去分析、研判,步步深入,乃至最終撼動整個證據體系。從“立”的角度看,關鍵是要建構辯方證據體系。這既要求辯護人善於收集和提出有力的反證,更要求辯護人善於梳理現有的在案證據,從中找到“反證”,並精心分析、論證。進行有效證據之辯,既要“破”,更要“立”。

由於過去律師主動收集證據數量有限,辯護主要圍繞控方收集的證據進行,所以,律師辯護常用的方法是質疑控方的指控體系。隨著律師取證水平的不斷提高,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宗文點評認為,要真正做到有效辯護,重視進攻型辯護是必然現象。他分析,如果辯方只是攻擊指控犯罪事實的可信性,是可能勝訴的;但如果辯方提出另外一個事實,使法官相信存在另一個對被告人有利的事實,或者相信另一個不構成犯罪的事實,那麼,法官對於同一事件就可以有兩個事實版本進行比較選擇,這可能更能動搖其對控方提供的犯罪事實的相信度,辯護可能更容易成功。

對刑事辯護環節刑事證據問題,安徽省律協刑委會主任王亞林關注的是運用規則問題,刑事證據規則是一個豐富的體系,除了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之外,還包括關聯性規則、傳聞證據規則、意見證據規則、最佳證據規則、補強證據規則、自白任意性規則等。律師需要靈活運用這七個刑事證據規則,才可能進行有效的證據之辯,也才有利於推進刑事證據收集和採信工作的專業化、技術化、精細化。

  審判環節:注重證據能力和證明力審查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茅仲華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葉巍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易延友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王錦亞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就是要求偵查終結、提起公訴的證據標準向審判定罪標準看齊,適用統一規範的證明標準。”江蘇省高級法院刑一庭副庭長葉巍說,但實踐中,一些案件事實被簡化證明的現象卻在悄然遞增,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法院的確認。葉巍認為,探索符合法定證明標準的刑事簡化證明機制或方式,無疑具有重要價值。當然,需要明確幾點認識:一是堅持並正確理解適用法定證明標準。刑事審判的有罪認定標準就是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此乃探索刑事簡化證明機制的前提所在。二是強化刑事調查技術研發。三是制定類型化基本證據標準指引。公檢法三機關要系統梳理、深入研究不同類型案件的證據特點,構建相應的基本證據標準指引,力求達成共識。對此,南京市中級法院院長茅仲華呼籲探索運用大數據,對量大、面廣的刑事案件證據標準、證據規則體系進行集中攻關,形成操作性強、可數據化的統一標準。

“法官審查證據就是通過理性思維,運用證據規則,對證據材料去偽存真的過程。”茅仲華分析說,“法官審查證據主要包括審查證據能力和證明力兩個方面,證據能力是法律問題,證明力屬於事實問題,所以,證據能力審查應當優先於證明力審查。”而且,要注意四個問題:對於任何證據均應質疑,任何證據都應當平等受到審查,證據的形式不決定證據的效力,有“水分”的證據不必然喪失證明力。

非法證據排除中的痛苦規則是非法證據排除中的一個常見問題。根據有關規定,不是說採用毆打、非法使用戒具等方法收集的供述都要予以排除,只有使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而違背意願作出供述的才予以排除。至於嫌疑人、被告人痛苦的標準,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易延友點評時認為,應當以嫌疑人、被告人的感受為準。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王錦亞點評時提出,要堅持從歷史上、宏觀上來把握非法證據認定的標準,要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去探討。在刑事訴訟中,控辯雙方是依法舉證質證,對抗博弈,構成了庭審的實質活動,為法官探明事實、查明真相提供了一個平臺和基礎。

  理論與實踐前瞻:創制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蔣永良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龍宗智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卞建林

立足共贏多贏探索刑事證據審查指引

  劉華

證據制度在刑事訴訟制度中佔有重要地位,是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為此,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都在不斷地進行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

目前,我國刑事訴訟領域的證據規範散見於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以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中,系統化程度不高,難以充分發揮對證據審查的指引作用。江蘇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蔣永良從現實基礎和實踐探索兩方面詳細闡述了創制刑事證據審查指引的可行性。他特別提到,江蘇省檢察院以往出臺的《刑事案件審查指引》,對常見證據合法性的審查方法作出了頗具“可操作性”的指引。近期江蘇省檢察院還將進一步通過出臺《刑事案件證據審查規則》,完善建立刑事案件證據收集、審查和運用標準的“江蘇模板”。他認為,將來創制刑事證據審查指引宜由公檢法三機關聯合制定,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且要針對不同類型(罪名)制定差別化指引。為適應“互聯網+”時代的新要求,蔣永良主張探索構建可數據化的證據標準。通過研發刑事辦案智能輔助系統,將基本證據要求嵌入大數據司法辦案輔助系統,實現對證據合法性的自動識別比對,對矛盾點和瑕疵證據自動預警和提醒,助推辦案人員證據審查能力的提升。

“刑事訴訟價值觀在發生變化,強調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序正義並重,凸顯了刑事證據法轉型發展的必要性。”四川大學教授龍宗智認為,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就是要調整訴訟結構,增強刑事訴訟結構平衡性,推進全面完善證據收集運用審查規範。其主要內容包括證據法的客觀化、科學化、精密化、證據分析判斷理性化等。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卞建林認為,要把握證據標準指引的階段性,按照偵查、起訴、審判階段的不同職能定位和認知條件分階段制定;要把握證據標準指引的遞進性和制約性;要把握證據標準指引的差異性,對不同類型的案件實行差異化標準,實現繁簡分流,提高辦案效率。

江蘇省檢察院檢察長劉華在總結時表示,通過研討進一步強化了對證據的認識。刑事訴訟各階段的工作都是圍繞證據這個核心而展開的。犯罪行為發生後,偵查機關的工作重心是查找證據,檢察機關的工作重心是審查證據,律師的工作重心是質疑證據,審判機關的工作重心是認定和判斷證據。任何環節對證據的忽視、輕視和漠視,都可能導致錯案。在任何階段,都不能放鬆對整個證據標準的工作要求,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所收集和審查的證據都要經得起庭審的檢驗。希望偵查機關能夠高度重視和理解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對偵查工作的深刻影響;期待律師積極參與,以保障刑事訴訟能夠有效運轉;希望審判機關能夠積極引領,推動刑事訴訟證據制度的改革和科學發展。

(攝影:劉元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