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舉雙手贊同取消物業,你怎麼看?

杜康之友


很榮幸我可以回答這個問題。我是陰天我有傘。我的回答能引起大家的話請點擊關注,咱們深入交流。

誠然。現在擺在很多小區一個矛盾激化的問題就是物業公司與居民群眾成為了敵人。在這個問題上我不過多的去說物業公司的對與錯,只來回答取消物業公司對小區居民的影響。

很多居民朋友說,物業只會收錢不辦實事,取締物業公司。但是,大家想過沒有?假如沒有物業公司,一個小區正常的維護等等誰來管?可能有的居民朋友會說你們自己請你們願意也能接受的物業公司或者別的能代替物業的機構來管理小區,想法是美好的,一個小區人口都是上千的,誰會相信你帶來的物業公司能夠不像以前的物業公司那樣,收取的物業費用又該怎麼計算?等等。很多很多問題假如要是按這種解決辦法來辦的話可能只是治標不治本。解決不了根本性的問題。

每位居民群眾繳納的物業費需要物業公司項目公開,花的每一分錢都像居民彙報,小區衛生治理,日常維護,治安維穩等等工作都做好了,居民群眾大家把小區當成自己家一樣,積極參與,人人都做主人翁。這個問題還會這麼吵嗎?矛盾點的產生只是因為解決的方法不對。所以,大家靜下心來談一談比盲目換掉物業公司要好。

我的回答只是我個人的意見,不喜勿噴。謝謝



陰天我有傘


看熱鬧的不會嫌事大。

有人舉雙手贊同取消物業, 那麼應該有人反對,或者態度曖昧。這種情況很正常,所謂到哪兒都會有左中右三派,在一個小區裡順風倒的情況極其罕見。


小區取消物業,準確的說是終止委託物業服務。這裡有兩種情況:

1、終止前期物業服務。

2、中止或終止物業服務。

這兩種物業服務明顯的區別,前一個是地產公司選擇的,另一個業主認可選擇的。

在筆者看來,這兩種不同的物業管理服務,如果冒然取消,不利於小區的物業管理,容易造成斷檔,短期內問題可能不易暴露,時間一長,也許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

首先聲明物業管理並不是什麼高技術,但也可以說是有相當難度的。取消委託物業管理,潛臺詞是小區施行自治自管。

問題在於小區有做好自治自管的準備嗎?有比較靠譜的管理方案嗎?

如果小區有一個成熟的業主委員會,有直接介入物業管理的能力,那麼就不用過多擔心。業委會從監督角色跨入直接作為“操盤手"不是不可以,難度也不會很大,區別在於投入的精力,會成倍的增加。從監斬官到刀斧手,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原來只要掐時看天,指點批評一下然後回覆上官即可,現在卻是要赤膊上陣,揮刀劈斧。

如果是小區首次成立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立即啟動終止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程序,這個需要慎重。因為整個業委會班子未經磨合,委員們之間的工作能力、工作習慣都不熟悉,大部分人對於小區物業管理的職責程序流程還很陌生,甚至都不著四六,冒然直接上手操盤,死機的風險很大。


不知道小區為什麼有取消物業的這個念頭。當然,筆者肯定是有較為充足的理由的,問題在於小區自管是唯一的解決方案嗎?

一件事物發生重大變革,有深層次的原因。小區自治自管對於業主來說是一個大事件。改革是一件好事,但是胡亂改確是未必。騎白馬的不一定是王子。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如果認為公司的管理層偷奸耍滑,體現不出專業能力,且不思悔改。那麼由小區由能力強的業委會,出面自組操作團隊,這個是可以有的,也有相當的成功可能性。


如果在相同條件下,僅僅是業主們認為物業收費標準過高,而想通過自管的方式降低物業費標準,這個可能性是要看小區業主自我反思能力水平。是否找到了降低物業管理成本的金鑰匙。如果找到了,那也是有成功可能性。

從國內大數據來看,小區的自管成功率偏低。由於缺乏準備,及管理能力的問題,做了一年不到,匆忙散夥的業委會有不少。

在這種大事件發生之前,務必做好充分考量。不然有的是懊悔呢。


老包有時不在線


業主對物業公司沒意見的情形,真不多見。但是,沒有物業公司幫著業主打理小區裡亂七八糟的事務,還真不成。我們濰坊這兒,曾經有個還處在“前期物業”時期的小區,因為業主都不交物業費,物業服務都停了(只留了一個留守的人)。從此,小區裡就開始處於“無政府狀態”。綠植、綠地沒人管人,死光光、偷光光,小區內汙水橫流、到處是垃圾,樓道的門窗玻璃破了沒人管。還沒有二三年,業主就開始賣房子搬家。想賣,還賣不出去了。


黃傳新1


買了房子,從進小區後感覺。物業說了算,業主都做不了主,就只會交各種錢。物業各方服務都空架子。


福州毛衣加工修改補


堅決支持取消物業這個怪胎產物,因它是私企。它是以盈利為基礎的,現實情況是拿著老百姓的錢,不為老百姓服務,它們不自量,以管理者出現,可惡。要明白一個道理只有社區和政府才能實實在在的為老百姓服務,相信共產黨,相信政府。


bbxxgg1


取消物業的小區我生活過,就是個髒亂差的統一。大家對物業不滿意的原因主要是收費不合理,服務不到位,環境的美化不盡人意,還需要國家在相應的政策法規來約束物業管理部門,不能由著他們胡來。


手機用戶5870768022


贊成取消小區物業公司,現在大部分小區物業公司把業主當孫子管理,分不清誰是衣食父母,分不清主次,除了收費對小區的其它的服務都不上心,讓業主感覺有沒有物業公司都可以,所以取消當前小區物業勢在必行,要從新建立物業管理模式真正樹立為業主服務的思想,讓業主體會到暖心的服務。


海藍藍83831600


支持,其實有居委會就足夠了,除了交清潔費,沒有其他費用,居委會組織業主對公共事務拿出方案就可以了,車位不準買賣,不準出租,平均分配。物業不是考慮業主的利益,是想方設法從業主身上騙錢,幹嘛要他呢?居委會必須得有,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物業公司根本沒有他這一撇,就像馬路上見到車輛就要錢一樣,他分文沒有,坐地搶錢,堅決剷除。


情熱之嵐


其實這根本不是問題。由物業公司管理叫物業管理,由業主委員會管理也叫物業管理,由社區收費管理亦叫物業管理。都是市場服務。取締物業公司,無法取締物業需要維護管理的客觀事實。取締沒必要,因為不是所有的業主委員會能管好,也不是所有的社區都管的好,同樣也不是所有的物業公司都管的好。再同樣,三種管理方式都有管的好的。替大家說句實話吧,不交錢有人管最棒!


劉賀637


開玩笑,取消物業誰來服務???一般叫喊取消物業的都是想取締現有物業。真沒物業時,出現問題亂成一鍋粥,老小區無所謂,沒幾戶人家,現在高樓小區上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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