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開工建設商品房,至少取得這四證!

工程開工建設,需取得至少四證:

1)土地使用權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上兩證是土地使用者使用和管理土地的法律憑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該證解決建設活動的合法性問題);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該證是建設施工單位符合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

開發商開工建設商品房,至少取得這四證!

如工程項目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則該工程不符合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系違法工程,工程沒有合法性時,承發包雙方針對該工程所簽訂的施工合同也不具備合法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