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書,不想買了錢還能退回來嗎?

商品房交易中,很多購房者都是一腔熱血,選中了這處樓盤,和開發商簽訂了《房屋認購協議書》,後來又覺得另外一個樓盤比這裡好,想反悔了。怎麼辦?

商品房: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書,不想買了錢還能退回來嗎?

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前,要求買方簽訂《房屋認購協議書》(簡稱認購書或意向書),繳納一定的“定金”或者“訂金”,如果不想買了,這錢能不能退呢?

商品房: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書,不想買了錢還能退回來嗎?

1、訂金可退

2、定金不退

買方給付的定金在總額的20%以內的,在自己違約不想買的情況下,不能主張返還定金,而超過20%的部分,可以主張返還。

因此在簽訂《房屋認購協議書》的時候要注意協議書採取的是“定金”方式還是“訂金”方式,有沒有“另有約定”。

如果一定想全額要回定金,可以考慮從其他方面嘗試:

商品房: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書,不想買了錢還能退回來嗎?

1、調查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在法律上是沒有權利銷售該房產,這個時候可以和開發商協商退定金,協商不了可以投訴舉報。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開發商雖然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是雙方簽訂的認購書還是具有法律效應的。

你需要進一步審查協議中,協議中正式簽訂合同的時間。如果開發商在約定時間仍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則屬開發商違約,買房人可以依據這個,主張返還定金。

2、審查認購書是否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

找一些懂行的朋友們認認真真的審查下《認購書協議書》,總歸能找到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存在,然後和開發商協商變更合同內容,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功,全責不在你這邊,可主張開發商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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