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劉強東、羅永浩、史玉柱都上過傳銷的當!傳銷到底是什麼?

當年,劉強東、羅永浩、史玉柱都上過傳銷的當!傳銷到底是什麼?

因為渴望一份工作,大學畢業生李文星陷入傳銷組織,隨後溺亡。

同一天被發現溺亡的還有25歲的大學畢業生張超,同樣是因為找工作誤入傳銷組織。

還有貧困女大學生林華蓉打暑假工陷傳銷後溺亡……

二十多年來,在國家明令禁止的情況下,傳銷仍然不斷蔓延,實在難以想象。

或許,大部分人都覺得傳銷離自己很遠,自己絕對不會上當。

或許,有一部分是心甘情願被騙,為的就是這裡面的暴利。

無論哪一種情況,傳銷都是防不勝防。

90年代,傳銷開始在中國風靡,那會傳銷還是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其架勢就好比現在的互聯網思維。

所以當時,有不少創業者,也曾碰過傳銷。

其實不止是普通人,也有很多互聯網大佬曾經身陷傳銷。在成為互聯網大佬之前,他們的人性也曾驅動他們成為傳銷業的一員。

羅永浩:其實本身我對傳銷的印象並不負面

熟悉羅永浩的,都知道他是典型草根出身,高二就退學了,後來就在社會上混,倒賣藥材、買電腦零件,諸如此類的雜話幹了很多。

思維活泛的他當然也碰了當時最火的傳銷。

28歲的時候,羅永浩去新東方求職,在求職信上的教學經驗一欄,有這麼一段話:

教過後來被國家明令禁止的傳銷課,半年。

他當時的自述更加詳細:

1995年8月至1996年初,經一位做傳銷公司(上海雅婷)的老同學力邀,我講了半年左右的傳銷課,深受廣大學員愛戴。遺憾的是國家對這種有爭議的商業形式採取的不是整頓而是取締的政策,所以看到形勢不對,我們就在強制命令下達之前主動結束了生意。

當年,劉強東、羅永浩、史玉柱都上過傳銷的當!傳銷到底是什麼?

對於傳銷課,羅永浩還頗有心得:

講傳銷課實際上跟老俞(俞敏洪)的路數差不多,都是絕望中尋找希望。傳銷課怎麼講?這些人都是找不著工作的人,他們鬱悶無比的時候,給他們指出一條出路。

羅永浩很幽默,真應了此人的一句名言:慓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

如果國家沒禁傳銷,羅永浩可能成為傳銷界的祖師級講師。從羅永浩沾沾自喜的話中,也可以看到這個苗頭。

青年劉強東在傳銷組織月入4000

1996年,劉強東和李文星一樣,也只是一個畢業不久的大學生。

當年,劉強東、羅永浩、史玉柱都上過傳銷的當!傳銷到底是什麼?

當時他進入的第一家公司是一家日資企業,叫深圳日寶來福磁性健康用品有限公司,這是大陸傳銷界的始祖級公司。

這家公司的產品也是鼎鼎有名,叫日寶來福磁性床墊。那時,想要加入日寶來福的傳銷組織,必須要用15000塊買一張實際價值只有3000塊的日寶來福床墊。

當年,劉強東、羅永浩、史玉柱都上過傳銷的當!傳銷到底是什麼?

和現在的傳銷模式一模一樣,然後上線發展下線,上線拿到提成,下線再發展下線……

當時的傳銷主力軍可能還不是大爺大媽,而是貨真價實的大學生。他們用貸款、借錢的方式加盟,個個充滿創業激情。

所以,這家公司的月營收能夠達到10個億。

當然,青年劉強東對此一無所知。

他在這家公司幹了一年多,在電腦、業務、物流等部門都幹過,還幹上主管。不僅能拿到月入4000,公司還配給他們電腦手機,出差有大幾百的補助,還能住五星級酒店。

不幸的是,那段時間,國家已經開始打擊傳銷組織,公司很快也做不下去了。1997年的後半年,劉強東賦閒在老家,苦悶了很久。直到1998年,劉強東才真正醒悟過來,回到中關村創業。

當年,劉強東、羅永浩、史玉柱都上過傳銷的當!傳銷到底是什麼?

如果國家不打擊傳銷,京東可能不存在,而劉強東或許也是傳銷巨頭,而奶茶妹妹的歸宿就更說不定了。

這家公司在2000年被查封,幸虧劉強東跑的早。

史玉柱:對傳銷模式非常期待!

在1991年-1997年之間,史玉柱當時三十多歲,年巨人公司成立不久,推出了系列桌面文字處理系統,短短四年內,他就從創業青年成了《福布斯》內地富豪第8名。

當年,劉強東、羅永浩、史玉柱都上過傳銷的當!傳銷到底是什麼?

當時,大家還沒有意識到傳銷的危害,史玉柱對傳銷模式也是非常期待。

他想通過傳銷來推銷他在美國發現的口紅:

“這種口紅喝茶的時候不會印到茶杯上,我(想)把它引進到中國來。”

尷尬的是,傳銷部成立半年後的1998年,國家明令禁絕一切傳銷。

到底什麼是傳銷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傳銷的特點 :

1,往往以從事商品、服務推銷等經營活動為名,利用急於“發財致富”的心理,編造各種名目的“經營項目”。

如“網絡倍增”、“消費聯盟”等,有的甚至打廣告,拉名人做宣傳,誘騙他人參加,其與一般的直銷活動有明顯區別,沒有經營許可證、無店鋪經營、無退貨保障、無退出自由。

2、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又稱“入門費”。

所謂“商品”和“服務”,有的具有真實內容,但物非所值,有的僅僅是名義上的,是虛擬的。無論以何種形式存在,其本質是隻有在“購買”了一定數量或者金額的“商品”或者“服務”後,才能取得進一步發展其他成員加入傳銷組織並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報酬的資格。

3、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

在組織結構上都是按照加入的順序、發展人員的多少、“業績”大小等因素組成“金字塔”型層級結構。這種機制就誘使傳銷的參加者不斷挖空心思,欺朋騙友地“發展”他人參加,使傳銷組織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4、傳銷活動最本質的特徵在於其詐騙性。

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對參加者進行精神乃至人身控制,誘騙甚至迫使其成員不斷髮展新成員(下線),以斂取成員繳納的入門費。傳銷活動的參加者既是這種詐騙活動的受害者,又是使這種詐騙機制發揮作用的違法者。

人性,是傳銷在中國氾濫的根本原因,也是其他頑疾難以解決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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