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四方面舉措落實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中新網9月7日電 不久前,國務院頒佈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當被問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採取哪些具體措施來確保《條例》的落實時,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副局長郭燕紅表示,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在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國家衛健委將從四個方面入手保障《條例》的順利實施。

卫健委:四方面举措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資料圖:醫生

國家衛健委今日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有關情況,郭燕紅在會上做出如上回應。

郭燕紅介紹,為了保障這個條例的順利實施,衛健委將指導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充分認識這個《條例》的重要意義。《條例》對於依法處理醫療糾紛、妥善化解醫患矛盾、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以及通過長效機制的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將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希望行業和全社會都要充分認識到這個《條例》的重要意義。

——全力做好《條例》的宣貫工作。郭燕紅指出,首先要進行全社會的宣傳,要引導好老百姓、人民群眾、患方能夠依法解決所涉及到的醫療糾紛,增加醫患雙方的法律意識、依法維權。其次要進行培訓,《條例》涉及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所有的衛生服務人員,要針對不同的對象,抓好培訓的工作。

——一定要關口前移,來從源頭上防範醫療糾紛。郭燕紅表示,醫療行業有著高技術、高風險和高情感的特點,在醫療服務過程中就必須要注重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特別是人文關懷。所以,關口前移的工作,是貫徹落實《條例》包括在醫療行業中加強質量安全管理的一個重中之重。要做好醫療糾紛發生後的規範及時處置,對一些小的糾紛通過有效的機制和渠道,能夠化解在萌芽狀態。

——完善相關保障措施。郭燕紅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的實際,要拿出具體的實施方案,抓好《條例》在各個地方的貫徹落實。加強對實施條例情況的指導、監督和檢查,通過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夏季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的落實程度,來保障各司其則、各負其責,推進《條例》能夠在各地的貫徹落實。同時也要加強信息溝通,在《條例》實施過程中,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能夠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來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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