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明反殺「寶馬男」是正當防衛,那麼暴力拆遷中怎麼用正當防衛

導讀:近日,發生在江蘇崑山的於海明反殺“寶馬男”一案成為了輿論的焦點。最終,崑山市公安機關以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為由對該案作出撤銷案件決定。很多人紛紛拍手稱好,“正當防衛”這個名詞再次進入人們的眼簾,那麼在徵地拆遷中,是否也可以“正當防衛”呢?

於海明反殺“寶馬男”是正當防衛,那麼暴力拆遷中怎麼用正當防衛

作為弱勢群體的被拆遷人,面對轟隆而來的推土機和各種逼籤手段用盡的拆遷人員,常常感覺自己無力反抗,而報警來不及而且群情激奮之時也很難保持絕對的冷靜,有人就將“正當防衛”作為一種私力救濟成為被徵收人手中僅有的救命稻草。

這樣的案件並不少見。山東大漢丁漢忠數名拆遷者試圖拆除丁漢忠母親的房屋,雙方發生衝突,丁漢忠持鐮刀揮砍,致其中兩名拆遷者死亡;河北農民賈敬龍因自己的婚房被北高營村村委會拆除,持射釘槍將其所在村的党支書何建華殺害;江蘇老漢範木根被拆遷人員持棍追打,範木根持刀刺死兩名拆遷人員。事發後,他們都以“正當防衛”進行辯解,但最終丁漢忠、賈敬龍的行為都與正當防衛毫無關係,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只有範木根被認定防衛過當,但也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事實上,大多數情況下被徵收人對於“正當防衛”這一法律專有概念認識並不正確。他們總是覺得在自己的房屋被強拆或者遭遇種種逼籤手段時,就可以採取任何措施任何手段就行抵抗,但卻因此帶來意想不到的牢獄之災。

於海明反殺“寶馬男”是正當防衛,那麼暴力拆遷中怎麼用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此,在明律師要提醒你注意正當防衛三個重要組成要件:

第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一般而言,被拆遷人只有針對違法強拆、違法強佔行為,自己或者家人的生命安全遭到現實迫害的時候才可以實施正當防衛。如果因為雙方沒有達成拆遷協議,被拆遷人又沒有采取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訴訟等有效阻止拆遷人進行強拆的措施,當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拿著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房屋的法律文件時,被拆遷人如果還上去跟他們拼命,這種情況就不是他們遭受不法侵害,而是實施強拆的人在遭受不法侵害,被拆遷人的這種行為無法認定為正當防衛。

第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只有當針對你的人身、房屋、土地等的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進行正當防衛。這一點上,不法侵害的開始時間,一般以不法侵害人開始著手實施侵害行為時開始,不法侵害的結束時間,以當合法權益不再處於緊迫現實的侵害威脅的時候,視為不法侵害已經結束。所以在拆遷人沒有任何法律文件和手續的前提下,對被拆遷實施人身傷害或者財產侵害的開始後就可以進行相應的抵抗,但是當他們停止侵害的時候,你的抵抗也必須停止下來。

第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當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時候,只能針對實施違法行為的那個人進行防衛,而且不能超過一定限度,更不能傷及無辜。現實中,被拆遷人的情緒和心理可以理解,面對自己的花了很多心血辛苦建造或購買的房屋家即將夷為平地的時候,往往容易喪失理智,下手過重。雖然正當防衛中明確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急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但是很明顯強拆房屋的行為或者對被拆遷人的逼籤遠遠沒有達到無限防衛的程度,

於海明反殺“寶馬男”是正當防衛,那麼暴力拆遷中怎麼用正當防衛

有鑑於此,在明律師提示,在辦理徵地、拆遷案件的過程中,暴力維權,實不可取。而維權的時間和方式又決定著維權效果,所以,還是那句老話,善於用法律武器,這一點專業拆遷律師能幫你做的更好。

作者丨在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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