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又有许多警察掉进了执法不规范的坑——
请看案例:
【案例A】派出所户籍工作失误,小孩出生日期信息上错,七名民警被追责。
所长王某某被免职,治安大队长王某被免职,分局副局长宜某某被党内警告,启动对局长刘某某的问责。同时,责令分局主要领导亲自将办好的户口送到群众家中,当面赔礼道歉。
【案例B】四川民警出警对待群众救助言行不规范,被党内严重警告。
5月12日,四川绵竹民警救助一名酒后迷失老人,于当晚22点将该老人安全送至家中,但处警过程中处警不规范被网友曝光。由于该民警身为共产党员,在处警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C】某省一看守所1份刑满释放证明书现5处错误,当事民警被处分。
2017年7月,郭先生因涉嫌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罪被警方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看守所内服刑。刑满后,释放证明书上出现五处错误:案件号错了、住址错了、罪名错了、判决日期错了、公章错了。
轻则谈话、警告;
重则免职、问责
如何避免出现执法过错
怎样才能在执法中不“踩雷”
措
施
依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进行执法
点击查阅→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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