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宝典」房屋征收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宝典」房屋征收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宝典」房屋征收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征收时

被征收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如何补偿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

应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临时安置补助费用是指——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可能发生费用的补助”

什么情况下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宝典」房屋征收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信 · 裁判规则

1.法院可适用地方政府规章等规定对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未约定事项依法“填漏补缺”——王艳影诉辽宁省沈阳市浑南现代商贸区管理委员会履行补偿职责案

本案要旨:当事人可通过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确定各自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虽未约定“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内容,法院可结合行政机关未能履行协议承诺的交房义务以及以协议改变补偿方式等事实,适用地方政府规章等规定对行政协议未约定事项依法“填漏补缺”。

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最高法公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2018年5月15日

2.在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过程中未按期支付安置费的,应支付超期临时安置费——吴某某诉李沧区房屋征收办公室行政征收协议纠纷案

本案要旨:行政机关在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过程中未按期支付安置费的,应支付超期临时安置费。安置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及时通知被征收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之日可作为超期临时安置费的截止时间点。

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3.征收补偿决定遗漏安置补偿事项,违反了政府诚信原则的,应予撤销——于学明诉集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案

本案要旨: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遗漏了承诺补偿的事项,属认定事实不清,违反了政府诚信原则,应予撤销。基于此起诉的,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案号:(2013)吉行终字第7号

审理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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