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协议离婚还有条件?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中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没有失踪的情况下,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什么程序?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书可以无效吗?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可以无效?

法学硕士,律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办婚姻、房产、动拆迁、遗产继承等案件。张律师擅长以女性律师处理情感纠纷的细腻视角,处理各类诉讼案件近千余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诉讼技巧,案件胜诉率高。

张磊律师:协议离婚还有条件?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张磊律师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一般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适当的让步,但该离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是以当事人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调解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最终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原离婚协议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不能成就,对当事人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张磊律师补充:

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 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张律师结语: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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