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你確定沒犯嗎?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你確定沒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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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違反有關規範,使國家造成損失的行為。
  • 這些行為是很多企業在稅務處理上的常態和潛規則,但也正是這些習以為常的行為導致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上限是極其嚴厲的無期徒刑。這樣的嚴厲的刑事責任,足夠讓一個有遠大前途和偉大夢想的企業家一夜間輸的一敗塗地。
  • 所以,瞭解這個罪名就顯得至關重要了。

1、先說說虛開的四種行為

山西省高院課題組對2007年至2016年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審理情況進行了調研,結果如下: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你確定沒犯嗎?

涉票據類罪名中虛開比重最高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你確定沒犯嗎?

各類虛開行為中讓他人為自己虛開比例最高

那這四種行為具體是怎麼回事?簡單舉例說一下:

(1)為他人虛開。舉例:A具有開票資格,明知B沒有實際交易而為B開票,或B有實體交易,但A為B開具了與實際交易數量或金額不一致的發票。

(2)為自已虛開。舉例:A具有開票資格,A在沒有實際交易的情況下開票或開具與實際交易數量、金額不一致的發票。

(3)讓他人為自己虛開。舉例:B有開票資格,A沒有實際交易就讓B給自己開票,或A讓B給自己開具與實際交易數量和金額不一致的發票。

(4)介紹他人虛開。A居中介紹有開票資格的B和有開票需求的C之間進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

2、再看看它的處罰標準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當定罪處罰。

(2)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此處,數額較大原來執行(法發[1996]30號)為10萬元以上,現執行(法釋[2002]30)為50萬元以上。

此處,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萬元以上的。

(3)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處,數額巨大原來執行(法發[1996]30號)為50萬元以上,現執行(法釋[2002]30)為250萬元以上。

此處,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以上的。

3、那發票到底該怎麼開

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試行)》,專用發票按下列要求開具:

①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塗改;

②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貨物、數量、品名、金額);

③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④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君恆策:增值稅專用發票需保證貨物、資金、發票的流向指向同一法律主體,俗稱“三流一致”,如下圖所示: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你確定沒犯嗎?

如“三流”不一致,則有可能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如下圖所示: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你確定沒犯嗎?

4、我省煤炭領域常見虛開犯罪模式

甲乙之間有合同、有付款,乙丙之間有合同、有付款,履行形式上表現為乙把從上游銷售方甲處買的煤指示甲直接運到其下游購買方丙處,三方之間實際沒有交易,如下圖所示: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你確定沒犯嗎?

甲、乙、丙都是虛開,用抵扣稅款牟利

5、以後會越管越嚴

國地稅合併已然接近尾聲,金稅四期也傳的滿城風雨。國家在民企稅收監管上堅持的“寬進嚴出”很明顯不是一句空話,而且只會越來越嚴,這從幾日前稅務總局發佈的上半年稅收數據就可以看的出,在現在這樣減免政策力度這麼大的宏觀背景下,稅收還在大比例的上漲,可想而知吧。

現在還在到處瞎開票的夥計們,收一收手,畢竟涉票涉稅的罪名侵犯的不是普通社會經濟秩序或者他人的經濟利益,而是國家,是國家的稅收,是國家的命脈。

如果有人天天去挖自家祖墳上的土、砍樹上的樹枝,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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