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明确了五类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江苏安全生产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全面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等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县级以上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作为向本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内容。县级以上党委常委会每半年不少于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五)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措施。

(二)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促进安全生产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作为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一项内容。县级以上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四)组织制定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编制、执法经费和专用车辆等装备,建立执法人员待遇保障制度,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

(六)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设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和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三)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六)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相关保险制度。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五)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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