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金牌廚櫃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股份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回購股份相關議案已經廈門金牌廚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8月9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2018年8月28日召開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擬定了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目的

基於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判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綜合公司經營情況,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公司擬回購部分公司股份,用於後期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或依法註銷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具體用途已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

二、回購股份的種類

本次回購種類為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購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購股份採用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四、回購股份的價格

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90元/股。若公司在回購期內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日起,相應調整回購價格上限。

五、回購股份的數量或金額

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4000萬元且不超過5400萬元,在回購價格不超過90元/股的條件下,預計回購股份不超過600,000股,佔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比例為0.89%。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及金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數量及金額為準。

六、回購的資金來源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七、回購股份期限

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期限屆滿後,本次回購股份行為終止。如果在此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或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本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公司將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授權,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並予以實施。

回購方案實施期間,若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 10 個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將在股票復牌後對回購期限相應順延並及時披露。

八、決議的有效期

本次回購股份預案決議的有效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6個月內,如回購股份的期限因公司股票停牌順延,則本決議有效期相應順延。

九、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未來重大發展影響的分析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總資產1,502,587,383.83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874,937,719.65元。假設此次回購資金全部使用完畢,按2018年3月31日的財務數據測算,公司回購資金約佔公司總資產的3.59%,約佔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6.17%。同時,根據回購方案,回購資金將在回購期內擇機支付,具有一定彈性,不會對公司經營、財務及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改變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獨立董事關於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合規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關事項的意見

1、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董事會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2、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有利於增強投資者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對公司的價值認可,公司本次股份回購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擬使用自有資金進行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4000萬元且不超過5400萬元,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未來重大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綜上所述,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合法合規,回購預案具備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十一、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六個月內是否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與本次回購預案存在利益衝突、是否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說明

經公司自查,在董事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前六個月內,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與本次回購預案不存在利益衝突、不存在進行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行為。

公司已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2013年修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三號資料填報業務指南》等規定的要求登記內幕信息知情人信息,並已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

十二、獨立財務顧問就本次回購股份出具的結論性意見

上海榮正投資諮詢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獨立財務顧問,出具如下結論性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證監會公告[2008]39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金牌廚櫃本次回購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的相關規定。

十三、律師事務所就本次回購股份出具的結論性意見

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已就本次股份回購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本次股份回購符合《公司法》、《回購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實質條件,本次股份回購的資金來源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十四、其他說明

(一)債權人通知

公司已就本次回購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已於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了《廈門金牌廚櫃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股份通知債權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7),對公司所有債權人進行公告通知。

(二)回購賬戶開立情況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已申請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開立了股份回購專用賬戶,專用賬戶情況如下:

持有人名稱:廈門金牌廚櫃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

證券賬戶號碼:B882238098

特此公告。

廈門金牌廚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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