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通告

「通知」关于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通告

「通知」关于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通告

通 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关于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有关要求,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6号)精神,即日起,旗煤炭局、交通运输局、交管大队、运管分局将深入各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违法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消除公路交通潜在安全隐患。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规定,密切配合开展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场站、矿区。

特此公告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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