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色情业究竟是否合法?

邓小梵


在日本,“风俗店铺”都会核发营业执照,因此,风俗”行业是一种合法存在。

但“卖春行为”却是违法的,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日本就颁布了

《卖春防止法》,从法律意义上禁止卖春现象存在。

该法的法条非常详尽,规定对卖春行为、买春行为、引诱卖春行为、强迫卖春行为、助长卖春行为、经营卖春行为、提供卖春场所、签订卖春协议的人统统施以惩罚。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并没有像其他真正惩罚卖春行为的国家那样,制定出拘禁、刑期等具体法律条目,也就是说,没有刑罚。

说好的“辅导院”(大概效果小于咱们当年的劳教所)也名存实亡,流于形式。

这样的法律虽然很奇葩,但基本可以透露出立法本意,那就是立法机构认为卖春者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不应该被适用于刑罚。

所以,“本番”行为和男性“裸露”行为在“风俗”店里一定是被严厉禁止的,“本番”行为是指“真实的突破”行为,而“裸露”行为则因人而异,男性的“裸露”行为被严厉禁止,因为性器官绝不允许暴露。而女性的上身算是哺乳器官,这个不可跟性器官混淆,而下身,则由于女性独特的隐蔽型生理构造,那是不可算作暴露的。

说来说去,也就是说,女性的暴露是合法的。

这就为“风俗店”打擦边球保留了肥沃而深厚的现实土壤。

“风俗店”中的泡泡浴服务算是利用擦边球最成功的一个项目,没有“本番”,没有“裸露”,泡泡下的场景,自然都是源于你自己卑污的想象,没有实锤证据,抓不了人,而且你还闯入私人空间,有违法之嫌。

法律颁布后的前些年,警方不是没有搞过净化运动,但大多数运动收效甚微,有一个门槛警方始终绕不过去。

这个门槛叫做“饮料”。

打个比方,男顾客与街上推销的女孩对上眼,女孩拿上一瓶饮料跟着男顾客走了。可能去宾馆酒店,也可能去双方中的任一方的居处,不管是营业场地还是私人居处,警察盯上了,跟紧了,在合适的时机闯入了,“跟我们走吧!”

等等,为什么跟你们走?

警察恼羞成怒,给了费用没有?

给了。

没跑啊,给了那就属于“卖春”啊,打击范围之内,还有什么话说?

给的是饮料钱

饮料钱这么贵?

那是物价部门该管的,跟你们警察有什么关系?

......给的是饮料钱?那你们为什么要发生这种苟且行为?

他很大方,我喜欢他,情不自禁,恋爱了......

......要不要这么快就恋爱啊?

恋爱速度快,应该判几年?

......

连续吃瘪之后,警方对这种肆无忌惮地拿着饮料满街推销的女孩就干瞪眼了。

这种对话效果如此成功,以至于发展到后来,有没有饮料警察也懒得看她们一眼。

有没有使您联想起另外一个国家的饮料瓶道具?高校门口车头上端放的冰红茶、脉动、红牛什么的?


历来现实


在日本,色情行业被称为『风俗』行业,不灰不白,不白不灰,一般的城市里都会存在,跟中国还是有很大不同。

日本的风俗业,只要没有『本番』行为,都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只要不发生最后的实际关系,不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都不算违法。日本的health(ヘルス)delivery health(デリヘル)类型的店和预约上门服务一般都不提供『本番服务』,所以也就不存在违法之说。

而日本的soap land,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日本泡泡浴,却是带『本番』服务的,也就是说,在严格意义上来讲,日本的泡泡浴是违反日本法律的。但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日本的泡泡浴店巧妙地打了擦边球,也只能让警察无法奈何

日本的泡泡浴店都号称自己是提供入浴服务的,也就是提供场所,让客人来洗澡休息的商业『理念』。而店里的女孩,提供的是辅助入浴服务,就是协助客人洗澡的。泡泡浴店收的钱,美其名曰『入浴费』,至于客人和女孩在独处的封闭空间里,发生什么事,就与店家无关了。

客人和提供服务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即使被警察逮个正着,客人和女孩可以说他们是互相喜欢,主动发生的关系,与『卖春』没有一丁点关系。由于是发生在2个人独处的时间里,一方面,警察很能取证证明2个人存在买卖关系,另一方面,擅自闯入别人的私人空间,也存在侵犯人权的嫌疑。

所以日本警察虽然心知肚明,去从不去理会,也没有突击检查。只要不发生打架斗殴等破坏治安事件,日本警察是不会去掺和这些事情的。

另外,即使店方要求不允许发生实际关系,但女孩和客人的二人单独世界里发生的事情,谁也不会去过多干涉。只要加钱,很多日本女孩也愿意提供进一步的实质性服务,毕竟,谁跟钱有仇呢!

日本的援交问题之所以很难监控,其实也是这个原因。只要女孩年满18周岁,即使逮到在做援交交易,却也是很难取证证明。声称是恋爱关系,声称是一夜情,声称是各种关系,都会让警察难以下手,所以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所有关于日本的元素,统统在这里。


小早川


“色情业”在日本称“风俗业”。所谓“风俗”,是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风俗”是一种传统,虽然随历史而改变,但有很强的韧性。因此,了解日本色情业是否合法,必须了解与之相关的法治史。

日本卖淫女源于何时仍不可考,但“风俗店”可以寻根。718年即奈良时代,平城京(今天的奈良)在建造寺院“元兴寺”时为照顾工匠饮食起居,在寺院旁建了个“奴婢宿”。这个“奴婢宿”就是“风俗店”的雏形。

镰仓时代卖淫不违法。当时,幕府专门设立了“游君别当”负责裁决与“游女”(卖淫女)相关的案子,包括维护她们的利益。1528年即室町时代,幕府设立了“倾城局”,不仅负责与“游女”有关的诉讼,同时负责游女的管理,包括征税,从而标志公娼制在日本正式建立。江户时代,元和三年即1617年,幕府颁布了“元和五条”,使风俗业更“有法可依”:1、游女町只能设于幕府规定的地区。2、游女町只准白天营业,客人滞留不得超过一昼夜;3、游女不可穿着奢华;4、游女町管理者享受其他町管理者同等待遇;5、如发现形迹可疑者必须向官方举报。明治元年即1868年11月,明治政府颁布了《卖淫女取缔令》,禁止私自卖淫,但公娼仍合法存在。

1948年7月,日本颁布了《风俗营业管理法》和《性病预防法》,允许东京17个地方经营“特殊吃茶店”。1956年5月21日,日本又颁布了《卖春(淫)防止法》,其中第3条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卖春,或成为卖春的对象(即买春)”。该法律迄今依然有效。按照这条规定,卖淫是违法的。但是,该法律的立法思想是保护弱者,即卖春者是弱者,是应受保护的对象。因此,即便“卖春”,也主要对其“劝诫”而非“惩戒”。《卖春防止法》另有12个条文则明确规定,凡唆使、引诱、斡旋、欺骗、胁迫、等9种方式迫使他人卖春,均将予以“刑事处分”。由此可见,“卖春”是否“自愿”,非常关键。

1985年,日本公布了《风俗营业法》,对“风俗店”的营业时间、劳动条件等作了具体规定,即实行“依法管理”而非“依法取缔”。因为,风俗业盈利颇丰,日本一些地方政府每年预算中的“风化税”约占20%左右。日本全国每年风俗业收入达到约900亿美元。

“依法管理”也使“风俗业”发展成了主要是“让人欣赏”、用程式化的表演使客人获得满足的“服务业”,服务内容主要不是“让人去做”。即使“做”也不允许越过“最后一线”。因此,日本风俗店大都自称属于“健康业”或“保健业”,有肥皂浴室、性感按摩、性感沙龙、夜总会、电话俱乐部、化妆俱乐部、综合美容,等等。毋庸赘言,其中不乏以“表演”和“服务”为幌子的卖淫

同时,日本风俗业相关法律对经营范围有严格规定。例如,“牛郎店”可以“合法经营”。2013年2月,日本神奈川县警方逮捕了前首相小泉纯一郎的侄子小泉力也,原因是小泉力也在该县横须贺市无证经营“牛郎店”、涉嫌违反《风俗营业法》。

日本拟打算修改“风俗业”相关法律法规,总的原则是“放松规制”,以便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更好吸引外国游客。究竟会怎么“放松”,我们拭目以待。


冯玮


在日本,色情业当然不合法!

虽然历史上日本的色情业是合法的。但是自从1956年以来日本的色情也就被政府宣布为非法。因此,理论上你在日本从事卖淫嫖娼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过,实际上在日本一些风俗店里,色情业其实通过打法律的擦边球,一直是存在的。而警察和政府虽然偶尔也进行打击,但是由于鉴定色情活动在人权保护比较严重的日本有很大的难度。同时由于东京新宿和涩谷等地的色情业对于日本旅游业的推动作用实在太大。日本政府也没有办法下定决心来扫黄,从而失掉这块肥肉。至于高中女学生进行的援交活动更是日本社会的一个公开的秘密。

因此,日本色情业虽然不合法,但是的确是存在的。这其中的原因除了政府没有严厉打击以外,和日本文化的过分压抑也有密切关系。比如日本民族在职场和正式社交场合的过分谦逊,和职场的苛刻的等级制度,都使日本民众在上班过程中压力巨大。因此在下班以后,只能去酒吧、酒馆等场所减压,自古酒为色媒,因此很多色情交易就出现了。而日本妇女很多没有工作,只能依靠丈夫的收入来生活。很多时候即使明知丈夫出轨,也会选择忍气吞声。甚至有的妻子提出:只要你把工资拿回来就行了。这样色情业就发展起来了。


地震博士


我在08年时去过一次日本,当时必去的景点是新宿歌舞伎厅,记得去的时候是不到晚上九点,灯火通明。街道两侧停着警车,闪着警灯。走进街道,很多黑衣大汉站在街道中间,举着一把大黑伞。一些年轻小伙串在街道里拉客,说着各国语言。


大部分女孩子在店门口或者落地窗里面,穿着自然很是性感。也有一些女孩子穿着比较正式一点,站在街边,举着一个纸牌子。无论是店门口的牌子,还是举着的牌子,都是写着多长时间多少钱。整个街道看着还是比较有秩序的。陪同我一块去的是一个在日本工作的朋友,他说之前有国内朋友自己跑来玩,不懂日文,没有弄明白价格就进了店,结果结账时钱不够。店里让他通知朋友拿钱来,他又不耻于跟人说,迟迟不叫人,结果被砍了一个手指头了事。


在日本规定的区域内是合法的,包括地铁口的书店,我去了也看了一下,他是分为内堂和外堂的。外堂放置的都是正规书籍,而内堂必须是年满18岁才能进去的,里面有一些情色书籍和光盘,所有这些书籍或光盘都是要打马赛克的。


新科技观察员


日本黑社会是合法的,但是卖春是非法的

色情行业是世界上一个比较古老的行当了,目前全球还是有不少国家和地区是允许性交易的,比较有名的有荷兰、德国。

很多中国人认为日本也是一个卖春合法的国家,其实不然。

日本自古以来卖春买春就是合法行为,但到了1956年日本政府就正式禁止了卖春行为。

在日本,色情行业被称之为“风俗业”,风俗行业是合法的,其包含的范围是相当广泛,除了性交易以外的几乎所有“事情”都被允许。

但性交易是非法的,这是日本政府的底线。

不过在实际的操作中,警方对于卖春行为的界定十分困难。即便是“捉奸捉双”,只要男女双方一口要定两人是情侣或着一夜情,警察就不能认定为性交易,也就无从处罚了。

日本一般的卖春场所叫风俗店。在东京的新宿、涩谷都有着众多风俗店云集的红灯区。

(东京著名的红灯区——歌舞伎町一番街)

这些风俗店里不光是通常的男女之事,也提供牛郎和“乱七八糟”的你能想象到的所有服务。

只是这里的“小姐姐”普遍不太愿意接待外国人,大多是害怕因语言不通惹上什么麻烦。

日本色情行业长期以来都在黑白边际间游走,而日本的法律对于色情行业即使限制,又是挡箭牌。

目前日本政府对于色情行业的态度是越来越宽松,其中原因:一是由于法律对私权的保护更加重视,政府对国民私生活的干预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法律风险,搞不好警察和政府就要吃官司。

二则是由于色情行业给财政带来的收入越来越大,这笔钱已经让政府割舍不下。

所以,日本政府在坚持“政治正确”的原则下,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对于色情行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日本国民,对于色情行业的容忍度就更高了。在日本高中、大学生援交的情况还是很多的。


千佛山车神



北国小江南


在日本色情业是合法的,女孩出卖肉体【卖淫】是受法律保护的,女孩干这个服务需要到政府机关办证,拿下服务证就合法了,女孩年满十二周岁,可以去政府办理服务证,拿到服务证后女孩可以去固定场所,也可以预约或者上门服务,服务一次的价格,双方协商,政府没有统一标准。


美少女99263448284


法律上,日本禁止卖春。


但实际上,在日本诸如东京这类大城市,都明目张胆地存在着新宿、歌舞伎町一番街这类色情场所。日本禁止的买春卖春,意思是禁止最后一步,在最后一步之前,都属于合法地带。


在日本,色情业被称为风俗业。日本人对性的观念与中国人完全不同,虽然中国社会也存在这样那样的场所,但总体社会对此类现象是不耻的和严格限制与打击的。但日本就不是了,俨然就是一副食色性也,大家或多或少都可以接受的状态。笔者在日本从事公务活动时,曾被日本朋友惊讶,在日本生活那么久竟然没去风俗店,你怎么度过单生每日的云云。我很吃惊的问,这不是违法吗,我从事公务活动被逮了很不划算吧。没想到日本朋友更加吃惊,连连说不违法、不违法(完全是一种怂恿的表情)。


日本传统文化里存在着对生殖器的崇拜。现在一些地方的祭奠(也就是民众活动中)中,比如日本爱知县稻泽市尾张大国灵神社每年都会举办一场声势浩大的裸体节,当地报名的男子身着白色丁字裤,去争抢摸一个神木(在江户时代,据说是要摸一个全裸的男子),据说这样会消除一年的灾害。


类似于这种节日还有不少,比如光屁股节什么的。日本的耻感文化里并不包括性,这让日本人自诩对性是一个宽容的国家。


实际上,日本警方对卖春也一直保持打击力度。但由于取证比较困难,在鱼水之欢现场,警方不会没事来个突击,就算突击成功了,双方互认是因为爱慕而坠入,警方也就无可奈何。


所以,这些场所就一直以灰色地带的样貌存活至今。


性一般与黑帮,暴力,黑钱纠缠在一起。近几年,日本正在加大暴力团排除法案。究竟能取得多大成效,你去看看那些知名地方的生意就清楚了。



北京不冷东京热


不请自来!

在日本,色情业是合法的。

在日本,色情业很发达,要挂牌营业,每年要交营业税,妓女就是女优,每个色情业场所,女优都是靠脸蛋和身体吃饭,吸引了全世界游客前往!


曰本是个性开放的国家,能成为女优头牌的少女,成为日本家欲户晓的人物,能成为女优都是绝色美女,年龄大概是18一25岁之间,丑的少女是很难成为女优的。


女优都是由影视三栖明星,还有学生组成,只要哪个身材好脸蛋美的都可以成为女优,这要看个人自愿,加入色情业的女优收入很高,许多美少女都被高收入所吸引,她们参与家庭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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