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濰坊諸城網民耿某在微信群中呼籲群內成員:“火腿腸啥的最近少吃。”隨後轉發工人操作機器加工死豬、死羊的視頻,並編造傳播謠言稱:“壽光的死豬死羊絞成肉末加工了。”
經查,耿某在看到有關壽光水災後大量牲畜死亡的新聞後,便用手機在微信群中編造併發布了上述信息,所幸耿某除在此群發佈該信息外,未再轉發傳播,群內成員也未對外進行傳播,未造成更大影響。
目前,耿某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5日。
小新一直囑咐
不造謠 不信謠 不傳謠
怎麼就是不聽
小黑板都敲破好幾塊了
你們可長點心吧
編造散佈謠言可能面臨的處罰
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事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製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留五天到坐牢七年都有可能
就看你敢造多大的謠了
珍愛智商 遠離謠言
閱讀更多 新鮮壽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