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未检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推动特殊保护制度落地生根

近日,襄阳市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积极与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及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沟通协调,联合下发通知,落实涉罪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羁押,有效推动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落地生根。

「713」未检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推动特殊保护制度落地生根
「713」未检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推动特殊保护制度落地生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被拘留、逮捕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但由于羁押场所硬件条件的限制、防止同案犯串供的需要、被羁押对象安全方面的考虑等多方面因素,这一规定在全市各羁押场所并未完全落实。两级检察机关也曾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监督,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713」未检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推动特殊保护制度落地生根

高新区院不定期地到羁押场所开展巡查,适时开展亲情会见,感化挽救失足少年。

「713」未检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推动特殊保护制度落地生根

谷城县院逐渐探索建立了看守所分管分押监督制度、未成年犯心理辅导和矫正制度、检察官谈话教育制度、制定监管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监督机制,在派驻检察中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等,积极落实落实未成年人集中关押管理的法律政策要求。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管混押的问题,市院未检部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向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提出合理化建议,初步商定了将全市被拘留、逮捕的未成年人集中到市区两个看守所进行羁押的解决方案。襄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联合向各县(市)、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全市各看守所下发了《关于在羁押场所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的通知》,对未成人的羁押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襄阳市公安局正在积极调配警力、完善配套设施。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持续对羁押场所的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切实保障被羁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丨襄阳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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