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支持處方外流,要求下半年制定藥店分級指導性文件

8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大力推進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其中,包括

制定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的指導性文件,支持零售藥店連鎖發展,允許門診患者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

國務院發文:支持處方外流,要求下半年制定藥店分級指導性文件

藥店分級真的來了

目前中國零售藥店數達40多萬家,發展水平層次不齊,藥店連鎖化水平低,監管存在一定難度。而通過分類分級管理,對零售藥店進行清晰分類,管理將更聚焦,利於監管,提高藥品零售行業集中度。

數據顯示,自2010年~2016年,零售藥店門店總數由38.8萬家增至45.4萬家,如何更好地進行管理成為行業健康發展的關鍵。

早在2017年11月,商務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多個部門就完成了《關於推進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並向多地商務主管部門徵求意見。

今年1月底,又發佈了《關於推進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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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地方也在加快部署。今年初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的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藥品購買選擇權交與患者

從目前的藥品銷售市場情況來看,公立醫院仍然佔據了較大的市場份額。儘管公立醫院藥品銷售市場份額佔比較大,但較此前相比,已有改善。

據報告顯示,2016年醫院在藥品銷售中佔據了80%的份額。這也是由於過去藥品利潤是醫院維持自身發展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在醫藥分開、藥品零加成、降低藥佔比等醫改大形勢下,醫院處方外流的趨勢越來越明確。

此次《通知》中提出的“允許門診患者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對於零售藥店的發展也是一個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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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多地也在加快推進。例如,2017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醫療機構要按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並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嚴禁醫師介紹患者到指定藥店購買藥品。

患者根據處方購買藥品,一定要把真正的選擇權交給患者。醫院不能指定藥店,患者手裡應該既有紙質處方,也有電子處方,並且處方上只能寫藥品通用名,讓患者自行選擇購買。

執業藥師至關重要

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和醫藥銷售管理規範規定,所有藥品銷售尤其是處方藥的銷售必須經過執業藥師,非處方藥也需要在執業藥師所構建的體系下進行銷售。執業藥師作為把關處方以及用藥安全的“門將”,必須要真正做到持證上崗,杜絕掛證現象。

同時執業藥師作為用藥安全的守護者,門檻以及專業性必須提高,才能為大眾提供更優質專業的用藥指導。雖然目前執業藥師這一職業確實存在不少問題,但隨著國家的大力整頓,市場的正面導向,未來其專業性以及要求不會亞於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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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醫藥分開,醫院處方外流,藥店診所作為第一受益者,其責任也不言而喻。過去,醫院把持醫藥,藥品的安全性主要由醫院把關,而社會藥店以便捷、便宜、服務深得人心。如今,國家支持處方外流,社會藥店承接處方紅利時,藥品安全問題也流入藥店,藥店把關用藥安全才是重中之重。

誰也不知道未來這個行業會如何變化,但現階段我們能做得,就是不斷提升自己。當機會真的來臨時,才能緊緊抓住!所以,2018年的執業藥師考生加油!爭取今年考過執業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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