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對人販子最低刑罰爲死刑嗎?你怎麼看?

吳偉亞


我們不講大道理,看數據吧。


2010年到2014年,全國各地審結的拐賣婦女、兒童的案件共7719件,12963名人販子被判處刑罰,其中5年以上監禁直至死刑的的重刑佔比56.59%。

這是什麼概念呢,2008年到2012年,我國犯罪案件中,故意殺人的重刑率為82%,綁架罪為79%,組織領導黑社會的44%,強姦爆炸販毒等重罪的重刑率也不過30%以上。

在我國,對於人販子的刑罰是很重的,僅次於殺人和綁架罪,國家做的已經很不錯的,這方面無需過慮。

這個題主的意思無非是隻要是人販子就一律判死刑,以杜絕社會的這股醜惡現象。

邏輯很靠譜,現實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學教授李春雷博士曾經把2000年到2013年之間,媒體公開報道的133個拐賣兒童的犯罪案件進行了梳理,發現其中有69個是被自己的親生父母賣掉的。

2015年1月,山東破獲了一件販賣嬰孩的大案,解救了37名兒童,但隨著調查的深入,令警方唏噓不已的是,這些孩子大都是被親生父母主動賣給人販子的。

這還是一方面,如果把這些人販子判了死刑,會出現什麼情況呢?

不怕人販子為了逃避追捕,把嬰孩弄死了拋屍嗎?反正都是死,不如弄死算了。

很多國家在進行司法審判的時候,都有一種認罪輕判的傳統,我們也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這也是鼓勵自首、提高效率的有效手段。

法律並不是萬能的,但也不是出於憤慨制定的。

人販子的出現,還不是賣家和買家的需求持續存在,只有想辦法斷了這個利益鏈條,並在嬰孩收養上降低門檻,能方便滿足需要領養孩子的家庭的需求,慢慢就能減少人販子的存在。

當然,人販子必須處以重刑,如果弄死、弄殘嬰孩,或者拐賣多人的,一定得關一輩子乃至死刑。


雲中史記


死刑:一可以槍斃(浪費子彈),二注射(浪費藥品),應該千刀萬剮(剮一刀撒把鹽,疼死他,)最後浸豬籠,讓這些牲畜不如的生不如死。


辜奈奈0問心無愧


支持死刑,多少家庭支離破碎,多少家庭夜不能寐,更可氣街邊的被打殘疾的乞丐,不給重刑難平民憤,犯罪成本太低人販子更加猖獗,讓人販子不敢犯罪。但也更應該要完善法律制度!


大海90596236


同意,不僅判死刑還要充公所有財產,對於人販子本就應該從嚴打擊,還要從源頭嚴治,買賣雙方一樣擔責。還有幾點建議:

1.適度的改善從孤兒院領養政策,讓那些不能生小孩的沒必要去以身犯險,對舉報人重金獎勵。

2.加大對街頭殘疾乞討小孩查處,對那些幕後控制人員嚴查嚴打嚴罰。對那些確實是家庭困難的乞討人員,予以儘可能的勸導和支助,儘快建立相對完善的殘疾人輔助計劃。

3.對醫院的器官建立完善檔案,透明每一器官的來源,嚴厲掃除器官買賣的黑市。


六月聽雨


我同意一律死刑,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杜絕拐賣兒童婦女,使人販子徹底死心。另外特別反對那些假斯文的人,說什麼人販子也是人,現在的刑法就夠重了。人販子是人不假,可沒人性,破壞多少家庭,讓失去親人的人活著比死了還難受,有的因思念自殺。還說什麼讓懲治買方,沒了買方就沒了人販子,為什麼就不說沒了人販子就沒了買方,我建議對人販子一律死刑,對買人的也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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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刑,多少家庭支離破碎,多少家庭夜不能寐,更可氣街邊的被打殘疾的乞丐,不給重刑難平民憤,犯罪成本太低人販子更加猖獗,讓人販子不敢犯罪。


幸福的桂花


作為一名家長,對於人販子我是深惡痛絕的,判處其死刑,也是我所贊同的!

小時候,雖然整個社會都還不太富裕,但是環境好,我們外出玩耍,大半天不回家,家長也不擔心,晚上吃過晚飯,可能這裡跑到那裡的,家長也從來不去找,家裡留個門就行了。

可現在呢,誰敢讓孩子獨自在外面玩耍,孩子放學後不能準點到家,家長就擔心的要命。前天下午,女兒5點多放學後,一直到六點鐘還沒到家,而跟她平常一起走的同學已經到家了,當我接到妻子電話後,一顆心不禁提到嗓子眼了,心裡非常緊張。


雖然筆者所在的城市治安環境很好,但看多了那些不好的新聞,心中還是不放心,每天上學放學都要接送孩子的。等我到家,女兒也到家了,原來同學值日,她在校門口等她,不知怎麼就沒等到,後來碰到其他同學家長,打電話給另外同學的家人,知道她回家了,女兒這才回家。

雖然是虛驚一場,還是暴露出一些問題,因為女兒每天是跟同學一起上學放學的,我建議下次遇到同學值日,她就在教室等,然後一起回家。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那些丟失了孩子的家長,心情是可想而知的,焦慮、緊張、不安、絕望,種種糾結在一起,那種日子真的是生不如死。所以人販子實在是該死,為了錢,就可以毀掉一個家庭的幸福,毀掉一個孩子的未來。

所以,我贊同修法,對人販子的量刑起點就是死刑,除非有可以從輕、減輕的情節才考慮在量刑上適當從寬,此外,對於還要堅持買賣同罰,一樣處理,只有雙管齊下,也許才能徹底斷絕此人間惡行,還孩子們一個寬鬆的社會環境!


打虎拍蠅


那些不同意執行死刑的肯定是人販子!!!我不同意執行死刑!我同意用凌遲的刑法讓人販子自然死亡!每人割7000刀!


手機用戶50755242208


人販子應該判死刑,因為,為此失去孩子的家庭所承受的壓力財力,精神方面是無法古量的,很多家庭會為此,家破人亡,打亂了原來有序的生活,還擾亂社會秩序,社會治安。給社會帶來安全隱患,給人民來來財產損失,還會讓失去孩子的父母患上精神病的可能。人販子帶來的危害涉及方方面面非常嚴重,所人人販子要嚴懲,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只為明天57


對人販子不處於極刑就對不起受拐賣的婦女,兒童所受到的痛苦和傷害,也給其他拐賣兒童,婦女的犯罪分子震懾,我極力贊成對人販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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