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罪犯(周某)出獄後值得大家關注嗎?

我把心寄到你心裡


你看他出獄後有多少家單位在搶他,你就知道他有多火了,你也知道別人眼饞的不是他這個人,而是他這個人所帶來的巨大流量,是巨大流量,你沒有聽錯。

他過去的行為已經遭到了刑罰的懲罰,刑罰的目的,是消除其人再度犯罪的可能性。

換句話說,如果用一年的刑罰就可以消除其人再度犯罪的可能性,那就沒有必要實施三年的刑罰。

不光是《監獄法》第38條規定了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而且像《關於社會組織參與幫教刑滿釋放人員工作的意見》這樣的文件也提倡鼓勵,引導和扶持他們,不光是精神的層面,更包括解決就業問題,鼓勵他們主動努力去探尋社會的諒解的方式。

因此,在周立齊不再輸出任何錯誤的價值觀的前提下,在周立齊不“從操舊業”的前提下,他跟什麼樣的公司簽約,從事什麼樣的職業,理論上都不會受到約束。

但我們不排除一些見不得好的人眼紅他,妒忌他,捏造流言蜚語中傷他。

總之,一切看他的造化。


攻克糖尿


在這裡筆者要給提主糾正一個說法,即周某在監獄裡是個罪犯,按照法律規定他既然刑期已服完,釋放出獄了,他就是一個公民了,同樣享有國家和法律賦予他的一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了,不宜再用罪犯的稱謂來稱呼他了。值不值得關注他,那是個人的權利。

按照黨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政策,一個迴歸社會的原勞改釋放人員,只要他確實改過自新,重新做人了,我們這個社會必竟是多元的成份組成的,我們都應以包容寬容的心態去對待他,不應岐視和看不起他們,把他們打入"另冊",和諧社會需要全體社會成員來共同構建的。


78650313一九柱


罪犯周某出獄後已經得到關注,我認為也值得大家關注,並希望更多的“周某”們也能得到大家更多的關注!

首先,當提問者提出這個問題時,我想你潛意識裡和大家一樣,還是很在意周某的“過去”,因為他曾經進過監獄,且偷電瓶的手段高明!

監獄”的功能,就是國家希望犯過錯的人,得到強制改造後,能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成為對國家對人民有益的人!國家的本意如此,那作為社會公民,更應該給他機會!

其次,我認為周某是人,是人都會犯錯,我們要接納包容受到懲罰後的他!誰生來就是罪犯?他因“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這句話而走紅網絡,我們也能盡己所力用關愛“因材施教”,成就他!更何況,他為自己曾犯下的錯後悔不已!

周某出獄後,有許多網紅公司想簽約,這樣他不用擔心自己的生活毫無著落,不用擔心自己走出監獄又被社會拋棄,他不再想些雞鳴狗盜的事,遵紀守法,社會的助力一定能幫他脫胎換骨,只要我們不帶變色眼鏡看他!

換位思考,如果我們就是周某或者他是我們的親人朋友,該不該關注?!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定能變成美好的明天

最後,周某有一技之長,社會完全可以幫他把自己的特殊的技藝轉化為對人民有益的事情!他擅長短時開鎖,能否把這項“特技”用於幫人,幫人識別慣偷,幫人識別電動車,幫他人用於鎖的再研發?網紅簽約,讓他做直播,他自己的經歷犯罪的心理及將來的規劃,也許就會成為正走在犯罪邊沿的孩子鮮活的教育事例?周某本人不就是最有說服力的力證?

總之,我認為醫生救死扶傷,終極目地是為了救人;教師兢兢業業,無私奉獻,也是為了育人!而社會的責任本來就有推崇孝親友善的人,那周某該不該受到社會的關注和關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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