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控制贩卖人贩子,是否应该对人贩子进行重判?

洪楼216


以镜为鉴,可正衣冠;

以事为鉴,可论成败;

以人为鉴,可知得失;

以史为鉴,可知兴衰;

——

在我国人口贩子拐卖妇女儿童由来已久,也是屡禁不止的令我们恨之入骨的犯罪行为;就和我们现在人人深恶痛绝的造假、卖假一样讨厌与可恨,这两类犯罪真的这样难以控制吗?

其实未必,在我国最多的犯罪中,控制的最成功的、打击的最有效的,就是对毒品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可以说毒品犯罪少的根本原因,不是没人做,而是再我国毒品犯罪的成本太高,贩毒50克、100克的最少就判刑15年,情节严重的都有被枪毙的可能,这样的处罚力度谁还敢铤而走险、以命试法呢?

同样,如果我们也对那些没有底线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可恶的人口贩子,对那些造假、卖假、纵容卖假的,唯利是图的不法之徒也和打击毒品犯罪一样严厉,以及强大的宣传力度,这两颗社会毒瘤虽然难以根治,起码效果也会和我们国家禁毒的战果一样辉煌,那些唯利是图的不法之徒也不敢这样肆无忌惮的拐卖人口和造假卖假了……








求图55


没有是与否。

是绝对,也是必然,更是应该。

犯罪代价重,才能有所顾忌。

希望不要只在赌博那些那么神速,在人贩案也该早日有所建树。

国家呼吁二胎,如果一个家庭的第一个孩子不见了,那么那个家严重的程度是再也没有希望。

为人母方知痛有多深。

种种个案都深深触动人心。

随着生不了,年纪大了渴望下一代的存在,纯粹爱孩子,为保一个家的完整,总有种种的原因。

便有买,市场有需求,人贩便永远存在。

国家真的应该有一个完善的收养制度。

重罚,严肃处理,严惩不贷!


祎睿说事


只要是人贩子,直接拉出去枪毙,对待这种畜生不如的东西,没必要跟他们讲道理,他们偷走一个娃,会毁掉一个家的。而且还在会把这些畜生折磨的不像人样。我们这里就发生过人贩子的案例,村民们把人贩子手脚都打断了,我觉得这才解气,完事才报警。对这些十恶不赦的畜生,要直接弄死他们。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了,是人绝不会做出这么伤天害理之事。我都恨不得把人贩子弄死。希望国家应该对这些人贩子,枪决。


奕彩辰光飞得更高


只有对 拐卖人口罪 进行重判 严判 才能有效打击👊……拐卖妇女10年起步,拐卖残疾人15年起步,拐卖儿童死刑,不得缓刑,不许申诉,不许上诉,拐卖人口贩子是道德沦丧啊,给社会,给家庭造成极大危害和一生的伤害呀……不可饶恕啊。钱可以失而复得,没了再赚,伤口可以慢慢愈合。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突然丢了自己的孩子,那是对这个家庭原子弹爆炸一样的打击啊。伤心到完全失去生活下去的信心啊……我要是遇到这样的变故,我会大开杀戒……报复、报复、在报复。相信所有面对人贩子的人都会判他们死刑……


东北饺子馆83


对人犯子,他不是杀人犯,他的罪比杀人犯更残忍,一个家因它而散,一个家国它而毁,妻离子别,夫妻分散,一个好好的家因此而破离,!看了骨肉相聚的场景,只有泪,没有欢笑,人犯子是罪大恶极,不是死行那么简单,应五马分尸,千刀万刮,我的关点见一个打死一个,不留情


老幺61511303


应该判死刑,和杀人犯没区别。马路边乞讨的那些孩子,大多数那些人贩子弄残的,那些人贩,不判死刑天理难容。


俞根弟


应该重判!只有加强妇女儿童的安全保护,加强出生儿童的监管力度!向交通违章监管学习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犯罪,出现偷拐骗未成年儿童一人(包括一人)的个人,在被受害人当地镇政府、县政府就可下达枪毙命令!公开枪毙!让人贩望刑而生惧!坚决杜绝妇女儿童的买卖市场!


手机用户51827537955


成龙大哥说过一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为什么会有这种买卖呢?因为有这种市场,有人穷娶不起媳妇,有人因为种种原因生不了孩子或是想要男孩传宗接代,我们得先端正我们现代人对生活的态度,没有孩子,有好多家庭都丁克,没有男孩,女孩子也一样,养女也能防老,不孝顺的儿子多了去,我们得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如果经济水平达得到,无疑是可以的,如果没那么雄厚的经济实力,我们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孩子是我们的传承,也是祖国的希望。最后一点,娶不到老婆的,不要光看这个社会对你怎么样,同样都是人,别人有钱为什么你没有,别人有对象为什么你没有,就没考虑过自身的原因吗?

我们现有的法律不仅人贩子要判刑,就是买主也要判刑,这就应对上面的,一句话。因为有市场,如果没有市场,他们把孩子卖给谁去。不管是电影还是真实案例,出现在我们身边的太多太多了。所以,最近这几年国家对打拐还是挺负责任的,给祖国一个掌声


仝羽小姐姐


不是重判,应该是一律判死刑。并处以贩卖人口所得的10倍罚款。让这些没有人性的畜牲偿偿拐卖人口的罪有应得。


清雅居士29


是的,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是令人深恶痛绝的,拐卖一个妇女,一个儿童,给一个家庭造成的伤害与痛苦,是无法言表的!

因此,对人贩子进行重判一定是一件大得人心的事,支持重判,要求重判会成为人民大众的一种普遍心声。做为民众的一员我也会举双手赞成这种重判!

然而,法律就是法律,我们国家是法制国家,一切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法规为标尺,以法进行。

但做为公民,我们有权力见议人大修改法律,对贩卖人口之徒,处以最重刑法,却是可以的。

所以,见议通过修改法律,对贩卖人口的罪犯进行重判,严打,以㧪住犯罪,还人民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是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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