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別聽銷售亂扯!!

最近小編的一個業主群(某東北省會城市)關於一個問題展開了討論,售樓處要開始“賣”車位了,大家都在糾結要不要“買”一個車位,眼尖的同學一定發現這裡的“買”和“賣”都加了雙引號!


今天小編就和大家好好聊聊和房子相關的車位,到底有什麼不同!

首先現在的車位主要分兩種:地上車位和地下車位,地下車位又分三種:產權車位、人防車位、公攤車位!

產權車位顧名思義就是擁有獨立產權的車位,買到手之後購買者自己幾乎擁有所有權利(因為土地還是國家的),可以進行出租、出售、抵押等等!

人防車位是人防工程改建或優化而成的車位,人防車位歸屬國家所有,任何人及組織沒有出售、抵押權利,但是由於建設過程中會產生真實建設成本,所以本著誰建設誰收益的原則,開發商可以對其進行租賃,但根據合同法:租賃最長時限20年,20年以後所謂的贈送是無效的,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贈送的基礎是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作為國家所有的人防車位,開發企業顯然不具備以上權利!

公攤車位比較常見於地上車位,也有地下的,多數用作來訪人員臨時停車使用,並將其產生的收益歸入物業管理公司,用於對沖物業成本!

個別開發商會為了各種原因在人防車位中混入公攤面積,這樣就有了商品房超低得房率的事實和超低單價的核心競爭力!而且這樣的公攤還可以捆綁到人防車位上進行二次收益!!

現在我們聊第二個問題:車位到底該不該買?先認車位性質!!

如果是產權車位,只要:年租金>車位總價/產權年限,就可以買!因為買到手後享受各種權利,關鍵的時候也可以進行資產配置,比如出租、出售、抵押!

如若是人防車位,就要好好想想了,當然也可以用上面的公式:年租金>車位總價/20年,也可以!但是它和產權車位的差別是巨大的,產權車位的產權年限是40年(實際年限計算方式同商品房產權年限計算方式:開發企業土地使用證獲取日期後XX年,而非入住、購入時間),而人防車位的合法租賃期限僅為20年!

很多銷售為了謀取利益,會有各式各樣的說辭,今天和大家算一筆賬:

假設人防車位“賣”20萬,實際有效使用年限僅20年,平均每年租金超1.5萬,計算依據是最基礎、最低收益率的資金成本!

怎麼計算所處城市的人防車位購入是否合適的方式很簡單:一次性支付相當於銀行個人20年住房按揭貸款,利率設置5%(按最低的GDP指標、通貨膨脹率和理財收益率),只不過“買”車位的變成了“銀行”,這樣就可以很簡單的計算實際車位購入成本,1年的總月供就相當於年車位租金!

方法都教了,車位的問題還需要糾結嗎?

還有問題的可以留言評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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