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警·第三十一期:對抗組織審查

每日一警·第三十一期:对抗组织审查

“身未動 心已遠 廉相伴 警先行

##每日一警·第三十一期##

對抗組織審查

簡釋

所謂對抗組織審查,是指涉嫌違紀人員在黨組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期間,採用編造謊言、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訂立攻守同盟和串供、轉移藏匿贓款贓物、銷燬偽造證據材料、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包庇同案人員等各種方式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隨著中央正風肅紀越來越深入和常態化,已對違紀違規行為形成了高壓態勢。但仍有一些人對紀律的嚴肅性還缺乏應有的認識,心存饒幸,不甘心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對紀律審查產生了“抗性”,干擾、阻礙組織審查,企圖矇混過關。出現這種現象,更加突顯了反腐敗鬥爭的嚴峻性和複雜性。

提醒

常言道,“紙是包不住火的”。那些花樣百出、絞盡腦汁的對抗組織審查行為決不可能得逞,反而只會錯上加錯,在違紀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帶來更加嚴重的後果。實踐證明,對抗組織的花樣再多、形式再新,也難逃黨紀國法的嚴懲。是以積極主動的姿態配合組織調查,還是在組織面前各種造假、不講實話,體現的是對黨忠誠與否。對黨忠誠老實是一個黨員應有的政治態度,無論是平時的日常工作學習生活中,還是違紀違法之後,都必須對黨講真話、說實話。每一名黨員幹部都須謹記,在組織面前必須坦蕩如實,赤誠相見,心存敬畏,決不允許弄虛作假,欺騙隱瞞,這些行為決不是小錯誤,而是違反紀律、不講政治規矩和欺瞞、對抗組織的表現,是對黨不忠誠,後果會很嚴重。尤其是違紀違規之後,更應該反省錯誤,主動向組織坦白。須知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負隔頑抗,不僅難以矇混過關,還會加重處分,正所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對違紀行為堅持零容忍,形成“伸手必被捉”的穩定預期,打消違紀違規者的僥倖心理。

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五十七條對抗組織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串供或者偽造、銷燬、轉移、隱匿證據的;

(二)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員的;

(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的;

(五)有其他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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