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男子街头抢包被制止,持刀杀人致1死1伤,你怎么看?

年方二吧


抢劫未果持刀伤人,如此凶徒必须死刑!

这起恶性案件发生在石家庄无极县某个集市,一名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抢劫,受到阻止竟然持刀行凶,最终造成一死一伤,最终该男子被群众和随后赶来的警方制服。



令人惋惜的是,年轻的死者翟先生是和母亲曹女士一起来进货的,发现有人抢母亲的包,翟先生第一时间帮母亲一起保护财产,同歹徒进行了拉扯。期间翟先生发现歹徒拔出了匕首,立刻挺身而出挡在母亲身前,结果被捅伤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不得不说,翟先生是一位孝子,危急关头能为母亲挡刀,孝心可嘉!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为一个人点赞!他就是退伍武警军人吕先生,面对持刀歹徒,他义无反顾地选择站出来与之搏斗,结果身中四刀,被送医抢救。令人欣慰的是,吕先生的伤情稳定,并不致命。如果是翟先生为母挡刀是出于孝心,那么吕先生的义举就是仗义出手,就是见义勇为。建议为吕先生申请见义勇为奖,不能让英雄的血白流。

至于这位持刀抢劫行凶的歹徒,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持刀抢劫已是重罪,还造成了一死一伤,像他这种穷凶极恶之徒,死刑不冤!



最后,我们还是要从中汲取教训,钱财乃身外之物,如果碰到手持凶器的歹徒,请记住第一时间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不是向歹徒示弱,而是一种理智的选择)记住歹徒的特征,第一时间报警,通过监控和群众录像等可以很快抓到他。


夜雨如书


心疼!歹徒广天化日之下抢夺女子背包,群众上前解救却遭疯狂报复,致使一死一伤!

9月8日,河北石家庄无极县发生一起恶性抢劫、持刀杀人事件。当时,女子曹女士和儿子翟先生前来进货,被一名男子抢包。在三人拉扯过程中,歹徒突然拿出一把匕首乱捅。

翟先生为救自己母亲,立即挡在曹女士身前,随即受伤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见到歹徒行凶,周围群众也赶紧上前帮忙。其中,退伍武警军人吕先生与持刀歹徒进行了英勇搏斗,身中四刀,经及时抢救,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最终,恶徒在众人协力制止下被生擒,被随后到来的警察带走,现已被刑事拘留。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有如此大胆妄为之人,不仅明目张胆地抢包,还持刀杀人!而翟某为救母亲,勇敢地以自己的血肉之躯阻挡歹徒利刃,失去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在感动世人的同时,也着实令人心痛不已!

无极县的群众见状纷纷出手,退伍军人吕先生更是英勇地与恶徒进行搏斗,身中四刀而毫不退却!真是一名硬汉!幸好,见义勇为者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对于这一的恶徒,应当予以严惩!还死者和伤者一个公道!同时,也给那些穷凶极恶的不法分子以警示!


碣石樵子


事件经过:

9月8日早7时许,无极县的翟某与其母亲到东中铺菜市场货准备离开时,遭张某抢夺翟某母亲的挎包,翟某阻止时,张某拿刀乱捅,翟某将其母亲护在身后,张某某的刀直接扎在了翟某身上;

众市民上前制止,其中吕先生被捅四刀;

张某31岁,系石家庄市无极县人。

目前,张某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



张某的行为涉嫌抢劫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就是转化型抢劫罪的法律规定。

转化型抢劫罪的当场,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作案现场,也包括行为人逃离作案现场立即被人发现后的整个被抓捕全过程。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某在抢夺未果被制止的情况下,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性质已由当初涉嫌的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犯罪。

其行为致一死一伤,后果严重,属抢劫罪的加重情节,相信等待张某的是法律的严惩。


吕先生及周围群众,见义勇为,可歌可泣

吕先生系退伍兵,当日他在附近打理鸡蛋摊点时,看到张某与翟某母子纠缠,试图去拽开张某,没想到张某拿出刀乱捅。

翟某因护住母亲被刀刺中,很多附近群众看到围过来控制张某,在此时,吕先生也身中四刀。

随后,张某被群众制服。

吕先生及周围群众在他人危难之际,伸手相助,是为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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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律师


事发石家庄,一歹徒真狂,集市大街上,作孽把包抢,被女士发现,即露出凶相,挥刀刺女士,被其儿子挡,儿身中数刀,晕死地下躺,最终因重伤,不治而身亡。



另一人制止,中四刀受伤,亡命之歹徒,己交给警方,法律将严惩,不久见阎王。


见义勇为者,传递正能量,冒生命危险,与歹徒较量,其精神可佳,值得人夸奖。希望好作风,树立和弘扬!


彩云飞01


实在太猖狂了,这些抢劫犯真是亡命之徒,必须严打。

事发时,曹某和自己儿子瞿某本来幸福北街市场进货,一黑衣男子企图抢夺女子的包。


女子立刻发现了,三人纠缠起来后,岂料黑衣男子居然身上有匕首直接意图行凶,儿子翟某见状于是挡在了自己母亲身前,当即被扎伤,最终不幸身亡。


面对男子行凶,周围民众发现后,也纷纷挺身前来帮助,最终把行凶男子制服。

但是在前来帮忙的热心市民中,有一贩卖鸡蛋的摊贩,不幸被歹徒捅伤四刀,目前才刚刚脱离生命危险。


据悉,这个救人的英雄,今年刚49岁,之前当过4年的武警,过后市场摆摊卖鸡蛋多年。

不得不说,退伍军人真是好样的,希望他早日康复,这样的人,应该对其表彰进行奖励。

而该男子的行为,已经属于严重的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在我国抢劫本就是重罪,最高为死刑,其抢劫未遂后,还意图杀人,可以说非常歹毒。不排除此人身上本应该罪行累累,才会如此大胆


并且从这件事中,也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如果遇见抢劫犯,如果在知晓对方身上有刀的情况,或者意图行凶情况下,个人建议是,把钱财丢远点,利用歹徒拿包过程中,自己逃跑。这没什么丢脸的,人命永远比钱重要。

毕竟很可能是亡命之徒,人多时候也许还能有人帮忙,如果人少,真的是能够跑就跑。

最后再次为热心的人们点赞,尤其这个退伍的英雄。


廖彩琳律师


太恶劣太嚣张了!男子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杀人!杀人必须偿命,管它是精神病还是各种病!同时为见义勇为的退伍军人吕先生点赞!

事件经过:9月8日7时09分,无极县某村开小卖部的翟先生与其母亲到东中铺菜市场进完货准备离开时,遇犯罪嫌疑人张某抢夺翟先生母亲的挎包,翟先生上前阻止时,张某持刀将翟先生扎伤。 在制服张某的过程中,张某又将见义勇为的吕先生扎伤。翟先生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吕先生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已脱离生命危险,但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

光天华日下抢劫!

而且还是在人来人往的菜市,实在是胆大包天目无王法!究竟是什么导致现在的小偷抢劫犯这么猖獗呢?我们不禁反思一下:

我记得以前只要出现小偷,我们全部街上的,不管男女老幼,都理直气壮、团结一致地逮小偷、打小偷,打到他求饶为止。完全是一偏正义壮观的热闹景象!但现在呢,更多的是冷漠旁观或者犹豫不决要不要出手!之所以造成这现象,是因为有太多个公民追贼产生的不良后果,本是好心出手相助抓贼制贼,结果反而弄得自己要赔偿,这些血的教教训让我们面对贼正在进行的偷盗案件,提醒自己要理智、理性、冷静!

太多这样让我们寒心的案例了,本是好心帮忙结果把自己栽了进去,实在是不值当!

所以此事事件中见义勇为的吕先生确实很勇敢!他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为他点赞!社会上也需要这种正能量!但我也想告诫大家,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不能盲目的上,因为你身后还有关心你的亲人和朋友!


此事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死刑,决不能寒了广大群众的心,同时应奖励见义勇为的吕先生!


邕城小龙


抢劫如发疯的狗一样,持刀杀人,这是多么恶劣的刑事案件,对于这样的人,人人咬牙切齿的痛恨,心理恶毒,行为恶毒,抢包被制止,持刀致一死一伤,最终还是被群众合力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接受法律的制裁,在面对威胁时,我们可爱勇敢的群众并没有因此害怕退缩,还是勇往直前,将恶人制服。


抢劫犯人人痛恨,自然少不了被制止,可是抢劫犯并没有被吓跑,而是狗急跳墙,起了杀欲,对于制止人行凶,导致一死一伤,而后被群众合力制服,才避免了更多人受到伤害。

人民群众在面对倒下的制止人时,没有退缩,选择面对,这正是我们国人的精气神,不会被一时的这种情况所吓住,勇敢与歹徒斗争,俗话说邪不压正,再可怕的人,只要是邪恶的,那就会被正义所制服。

为失去生命的人默哀致敬,你是伟大的,为受伤和制服凶手的群众点赞,你们是榜样,面对威胁,绝不退缩,我们的社会需要这种精神,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对于那些心术不正之人,我们的群众不是冷漠旁观,而是选择与抢劫犯斗争,这就是正能量,需要我们来学习的正能量。


珞珈评论社


据了解,事发当日,上午7时许,在无极县某村开小卖部的曹某某和儿子翟某某到市场进货,准备离开时,男子张某某试图抢夺曹某某的挎包,被翟某某发现后进行制止。没想到张某某掏出匕首准备行凶,翟某某见状立即挺身挡在母亲曹某某身前,不幸被扎伤,众人上前劝阻时,一位旁边卖鸡蛋的商贩也被男子扎伤。

两名伤者送医后,翟某某抢救无效死亡。

看完网上传播的视频,简直令人心惊肉跳!刚刚20多岁的年纪,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么没了。原本幸福的家庭,却突遭横祸,中年丧子,令人心痛!而事件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个包。抢劫不成竟萌生杀意,这样的举动简直丧心病狂!这种暴徒,视法律于无物,终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而据事后了解,现场出手劝阻的男子吕某,本是一名退伍兵,平时就乐于助人,事发当时在一旁看守摊位的他奋不顾身出手相帮,

不料被疯狂的暴徒扎了4刀,身受重伤!退伍不褪色,向老兵致敬!

最后,希望逝者安息,希望家人早日走出失子之痛。希望这个社会平和一些、善良一些,不要因为一时冲动,罔顾法律,一失足成千古恨!


河北青年报


石家庄街头这个抢包又杀人的男子,应该是重罪了吧。

有个同事的儿子,抢劫三轮车主,被判入狱6年,出狱后刚一个月,又去抢一个女士的包,未能得逞,却没那位女士给捅了一刀子,住了半个月院。这叫恶人有恶报。

另一个同事的儿子,和两个同龄人,在某超市前抢劫一辆小车,逼着车主开车走了很远的路程,抢到10万元现金,然后想杀人灭口,车主不断求情,他们三人已经把车开到水库边上,最后车主说只要不杀她,她给老公打电话,让老公给银行卡里再打20万。他们最后答应了车主的请求,放了车主,拿到钱后第三天,因为同事儿子的自首,那两个也被抓获。同事为了儿子上下打点,花了不少钱,最后还是被判10年监禁,这是还是判得最轻的。

石家庄街头这个男子抢劫罪,加上杀人罪,应该不会判得太轻。

对于这样总是想不劳而获,而且伤害他人,危害他人生命的人渣,法律应该严惩。

社会上有些人看不起环卫工人,我认为环卫工人比这些寄生虫高尚的多,最起码环卫工人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劳动,去清扫城市垃圾赚钱的,不是靠双手去从别人的钱包里拿钱的,所以,我们都应该尊重环卫工人。

再说,这个男子的行为跟那些整天拾荒捡垃圾的人也不能比。那些人也是靠自己的辛勤付出赚取生活费的,而石家庄街头这个男子的行为犹如南京八旬老太跟她的同伴一样的卑劣,偷和抢都是最无耻的行为。

总之,抢劫者应重判,见义勇为者应表彰,应该其家人经济补偿,不能让见义勇为者白白牺牲。同时补偿表彰见义勇为者,也是弘扬正能量,为和谐社会出份力。

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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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头条号:牵住夕阳的手。因为喜欢文字在此与网友们相聚。感谢友友们!有评必回,诚信互粉。谢谢朋友们!】


牵住夕阳的手


逝者如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丧心病狂的人?抢劫就抢劫呗,何必伤人性命?抢劫被抓判几年,杀人毁了人家的家庭不说,夺去了他人的生命,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了。我突然觉得现在要是商朝或五代时期多好,直接将其“炮烙”或“凌迟”。不是我这人嘴黑,而是这个歹徒真的是穷凶极恶。幸亏还有吕先生这样的侠义之士,勇敢与歹徒搏斗,身中四刀,其勇气可嘉。

但这个事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思,是什么让这个歹徒铤而走险抢劫,被发现后又为什么敢于青天白日之下杀人、伤人?虽然这个人判死刑都是轻的,但我突然想听听他本人对这个事情怎么解释?

有个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专家曾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进行过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那些从小没有感受家庭温暖,步入社会后遭受不公平待遇、遭受不幸的人更容易产生暴虐情绪,严重者就会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

我有幸,在前几年认识一个抢过劫做了三年牢的老乡,他给我的解释是这样的:“18岁那年从老家出来去广东打工,岁数小不知道攒钱。年轻气盛跟老板干起来了,辞了工作,由于没钱吃饭,就动了抢劫的念头。他说他抢了一个女孩子,她有反抗,但我只是想抢点钱,抢到钱我就跑掉了。之后她报警,我第三天被抓”。我问他你当时抢钱的时候有想过伤害她么?他说没有,伤害人家干嘛,抢劫本身就不对,如果有别的办法,我也不能去抢劫啊。

通过本次事件可以看出,这个歹徒可能是第一次作案,被发现后恼羞成怒,恶向胆边生,可能本来没有想杀人,但是由于情绪的不稳定,一不做二不休的刺死了一个,伤了一个。我们应该多关注一下他为何要这样做?是吸毒人员?是社会闲散人员?更或是没有得到社会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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