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調解」維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庭外调解」维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概述

2018年9月4日維西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機動車交通事故引發的賠償糾紛,原告蜂某甲、漢某某與被告李某某達成調解協議,李某某當庭履行義務,一次性付清賠償給原告蜂某甲、漢某某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摩托車損毀費共計人民幣80000元。

「庭外调解」维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情簡介

2017年11月4日,蜂某乙駕駛雲R37359號普通二輪摩托車,從永春鄉慶福村草壩子上組往維西縣城行駛,19時10分雲R37359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維通線K10+660m處時,普通二輪摩托車與李某某駕駛停放在維通線K10+660m的雲R00535號四輪農用普通貨車左後部相撞,造成年僅19歲的摩托車駕駛人蜂某乙當場死亡、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維西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蜂某乙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李某某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雙方為此發生賠償糾紛,受害人父母蜂某甲、漢某某向維西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李某某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摩托車損毀費合計408000元。

化解糾紛

「庭外调解」维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本院受理此案後,及時對本案進行了庭前、庭後調解,多次與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溝通,進一步瞭解案情和各自的想法。猝不及防的悲劇使得死者家屬對賠償期望值過高,雙方提出的賠償意見差距較大,調解難度不言而喻,死者家屬與被告在調解過程中情緒激動,多次發生爭執。承辦法官先後組織了兩次調解,合議庭成員分工合作,在調解過程中依據法律和自身的調解經驗,促成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終達成上述調解協議,化解了矛盾,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維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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