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些人连扶贫的钱也敢贪!

在全国上下积极决战深度贫困的关键时刻,却有这样一些人,克扣、挪用、贪污、侵占扶贫款,把贫困户的救命钱当成“唐僧肉”,无原则、无底线。体制机制上为什么会出现滋生扶贫领域腐败的温床,又该如何编织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之网?

挪用公款、厚待亲友、吃拿卡要、骗取资金——扶贫领域贪腐的四大表现

警惕!这些人连扶贫的钱也敢贪!

警惕!这些人连扶贫的钱也敢贪!

1、从克扣、挪用、贪污、套取扶贫资金是最为常见的犯罪手段。

也是扶贫腐败中最具典型性的犯罪类型,如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扶贫资金;采用虚列户头、重复报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等等。

2、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

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是脱贫开发的重要举措,是行之有效的扶贫政策。然而,一些地方在发放低保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经手申办此项事务的职务便利,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而是从人情出发,优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朋友。对于那些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弄虚作假和所谓“创造条件”,达到骗保、骗取补助金或其他优惠待遇的目的。

3、公开向贫困户索取好处费。

有些基层干部在帮助获取国家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帮助危房改造户办理补助资金、帮助贫困户识别、发放扶贫物资、获取高海拔农牧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等过程中,见利忘义,利用权力寻租,采取不给回扣和好处就不帮助办理申报材料和审核上刁难等方式,以权谋私,雁过拔毛,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贫困户索取钱物。

4、骗取扶贫专项资金、套取财政资金,如:

通过借村民身份证造假材料的方式,骗取扶贫专项资金;

通过虚构扶贫工程项目、伪造工程合同等方式,套取专项扶贫资金;

利用管理权贪污受贿,获取私利,直接窃取或挪用扶贫资金;

通过伪造相关资料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或贴息贷款;

违规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自己经商本企业;

有利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资金分配安排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挂钩、扶贫资金扶持对象不够精准等情况,从中浑水摸鱼,以假乱真,坐收渔利等等,手段可谓“专业化、多样化”。

警惕!这些人连扶贫的钱也敢贪!

管理、预防、举报、问责机制层层有失——滋生扶贫腐败问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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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方面,由于对权力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许多基层干部习惯于搞“家长制”和“一言堂”。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暗箱操作,剥夺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其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提供了巨大空间。另一方面,由于扶贫攻坚战面广量大,扶贫开发涉及领域较宽,涵盖资金、资产、资源等各个方面,涉及主体较广,遍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如果不能有机整合监管力量,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进行严格的实时动态监管,就会使得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2、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到位。由于参与扶贫的单位和部门较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在审批、下拨、流转、使用等方面还缺乏细化性的规则,在管理上还存在有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彼此推诿的现象,多头监管反而造成监管“真空地带”的出现。有些村级组织习惯于传统人治的治理方式,缺乏科学的基层治理体系和依法治理能力,使得民主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都处于涣散混乱状态。

3、扶贫腐败预防机制不健全。重人治轻法治、重权力轻权利、重等级轻平等、重人脉轻理性的文化传统,在走向依法治国进程中显示出顽强的文化惰性,贫困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扶贫过程中,许多部门对发展经济较为重视,而对于加强思想文化建设这类软任务不予关注,使为人民服务的廉洁奉公文化价值观难以真正发挥作用,难以形成预防腐败的“心灵防线”。

4、群众监督举报机制不顺畅。目前许多基层以维护稳定的名义对待信访,简单地将信访当作造成基层不稳的因素加以遏止。在贫困地区,互联网不能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监督举报作用的常用工具,而网络监督举报由于受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知识水平、技术条件的限制而难以顺畅进行。

5、巡视、问责考评制度不细密。目前,惩治扶贫腐败的专业化、精细化巡视制度还在构建过程中。由于巡视人员的成员主要出自于纪委、监察委和组织部门,其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都具有相似性,难以发现扶贫资金管理、扶贫工程项目、扶贫资金发放等复杂环节上的高水平造假现象,更难以发现一些隐蔽性和潜伏性的腐败现象。因此,在巡视制度的精细化和专业化设计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6、制度执行力不强。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这表达了党中央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的坚强决心。但是,仍然有一些基层组织的领导干部对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阳奉阴违,采取软抵抗的态度,使制度的刚性无法强硬起来,而沦为“纸老虎”和“稻草人”。

进行专项整治、减少扶贫环节、细化问责考评——治理扶贫领域腐败的主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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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格局。要保证扶贫工作取得成效,达到真扶贫、扶真贫的成效,使扶贫的每一分资金都用于民生,扶贫的每一个项目都造福于民生,就应该通过基层党组织自身法治化而走向法治型党组织。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有助于党组织成员形成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从而严格地规范权力,谨慎地使用权力,使权力始终回归本质,即始终回归为人民服务的本质。

2、构建科学化、智能化、透明化、全程化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必须着力改变对于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在审批、下拨、流转、使用等方面缺乏细化性规则以及在管理上出现职能交叉、彼此推诿的现象。全面实施审核审批和预算编制管理制度。要运用智能化手段,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对账库,数据核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明确相关责任负责人,规范扶贫资金的流向和使用,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有专用数据采集和动态信息追踪。

3、减少扶贫环节,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扶贫腐败越来越多,有一个因素是中间经手部门和人员过多,“雁过拔毛”。因此,有一个预防的办法是减少扶贫中间环节,让资金和物资直接到扶贫对象手上。互联网技术已经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扶贫对象电话号码、银行帐号和家庭地址都通过网络非常方便地获得和运用,微信和支付宝也是好工具。通过互联网技术,确保扶贫对象获得有效信息,缩短扶贫工作距离,减少扶贫中间环节,降低腐败出现的概率。

4、对扶贫腐败进行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对扶贫腐败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一方面确保人们对扶贫的信心,把扶贫战略有效推进,另一方面严厉打击扶贫腐败行为,对腐败人员有一种威慑和警视。由于扶贫腐败面很广,如果面面俱到,就没有威力。因此,一定要突出重点,把扶贫腐败最严重的地方找出来。通过专项治理发现日常监管、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5、构建顺畅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扶贫领域反腐败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放手发动群众,紧密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这样才能广开信息渠道,直接获得举报信息,使那些有腐败行为的人成为过街老鼠,陷入人人喊打的人民群众浪潮之中,从而对扶贫腐败起到根本性的打击和遏止作用。对此,一方面,要积极做好信访工作,鼓励支持群众行使信访监督举报权。另一方面,充分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开发出相关软件和公众信息平台,将群众监督举报信息直接传递到有关部门,减少因多向传递而出现的信息减量和信息失真现象。

6、科学设计和创新扶贫巡视、问责考评制度。在扶贫的问责考评制度建设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扶贫主体、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上加大力度,细化和优化问责考评制度,完善和发挥对于扶贫腐败的惩戒机制作用,将违规违纪责任内容和惩罚措施更加具体化,以达到便于操作的目的。对那些性质恶劣的扶贫腐败典型案件要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为了保证问责考评制度的常态化和客观公正性,有必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让专业化队伍运用专业化知识对扶贫工作的成效展开持续跟进和全面评估。

文章综合自《国家治理》周刊2018年08乙:

苏州大学东吴智库首席专家,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方世南:《扶贫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其机制诱因分析》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徐家良《扶贫腐败的特点、成因与防治之策》

视觉|范玺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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