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按新规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减收比例不得低于40% 分享到: 閱讀更多 聊城直通車 的文章 關鍵字: 物业 减收 空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