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废相收权”与最后的丞相胡惟庸

洪武十年(1377)年六月,朱元璋正式令太子朱标参与国家大政的处理,“命群臣自今大小政事,皆先启皇太子处分,然后奏闻”。太子的正式与政,也揭开了朱元璋谋划已久的“废相收权”斗争的序幕。

洪武十年(1377)五月,朱元璋召还已致仕多年的韩国公李善长,命其与曹国公李文忠一起,“共议军国重事,凡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悉总之,议事允当,然后奏闻行之”。此举实际上是通过太子与政,来逐步削夺中书省权力的一个铺垫。之后,朱元璋曾对李善长等人说道:“前者令皇太子躬听朝臣启事,欲其练习国政,恐听览之际处置或有未当,自今诸司政事启于东宫者,卿等二三大臣更为参决可否,然后奏闻。”

可见,朱元璋的意图是想借助他们的力量,辅助太子与政,限制中书省丞相的权力。既然“大小政事,皆先启皇太子处分”,那么丞相的存在也就变得多余了。因此,洪武十一年(1378)三月,朱元璋“命奏事毋关白中书省”,进一步打压丞相的权势。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借故诛杀胡惟庸,并废除了中书省与丞相制度。之后,又解除了李善长等“共议军国重事”的权力,令李文忠出镇于外,李善长则专理御史台事。

明朝的“废相收权”与最后的丞相胡惟庸

明太祖洪武皇帝

草草审判结案,走个过场

胡惟庸早在朱元璋进军和州(今安徽和县)时,就已投至麾下。胡的聪慧精明,很得朱元璋的赏识,升迁很快。同时,胡又和李善长很合得来,成为其心腹。胡惟庸任相后,在原李善长旧属僚们的支持下,公务办得井井有条,政绩不错。

胡惟庸一人独占相位后,很快就自恃大权在手,逐渐擅作威福,一意孤行起来。由于掌握着百官的生杀予夺、升迁谪罚诸大权,胡府骤然门庭若市,贿赂公行。同时,胡惟庸又将侄女嫁给李善长的侄子,两家成为亲戚。这样,胡惟庸在朝内外更是声势显赫,许多官员如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等人都唯胡命是从,结党营私、沆瀣一气。

明朝的“废相收权”与最后的丞相胡惟庸

胡惟庸剧照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国(今越南中部)入贡。中书省擅自将贡品扣压而不上奏,并阻拦贡使入朝。太监得知此事,马上禀报皇上。朱元璋大怒,指责宰臣有欺君之罪。左右丞相胡惟庸、汪广洋见势不妙,立即顿首谢罪,乞求宽恕。朱元璋此时早已暗下决心,定要找机会,将擅权的诸臣一网打尽。

十二月,御史中丞涂节看出一些事情的苗头,为了摆脱自已的干系,开始揭发宰臣的罪行。他首先奏告,前几年大臣刘基病故,是被胡惟庸毒死的,且汪广洋也应该知情。朱元璋便把汪广洋找来问话,哪知汪广洋一问三不知。朱元璋一怒之下,将汪广洋贬黜广南。事过之后,朱元璋仍越想越气,觉得汪广洋玩忽职守,背情忘恩,罪不容诛,便再派使者,追上南下之船,加上几桩其他罪名,将汪广洋就地赐死。

明朝的“废相收权”与最后的丞相胡惟庸

明孝陵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涂节又奏告:丞相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企图谋反。朱元璋下诏,将其逮捕审讯,并亲临法庭鞫问。大臣们也一个个开始奏劾胡惟庸等人的罪状。几天之后,朱元璋诏赐胡惟庸、陈宁死。群臣揭发涂节也是胡惟庸一党,因见事不成,始出告变,也被朱元璋处死。

最后,受此案牵连被杀的亲属和党羽达一万五千余人。此案从正月甲午(二日)告发,到戊戌(六日)赐死,短短五天时间里,就将如此一个涉及朝廷众宰臣的谋反大案草草审结判处,足见朱元璋杀人之心早存,只不过让所谓的司法审判走一过场而已。

明朝的“废相收权”与最后的丞相胡惟庸

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胡惟庸案,对中国历史影响重大。从此,相权被彻底剥夺,丞相这个职位成为历史名词,君主专制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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