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爲還指路人情將「恩公」帶回家 不料竟是「引狼入室」

原本只是請客吃飯還人情,卻不想“恩公”執意要到自己家中過夜,一覺醒來,家中錢財不翼而飛。近日,江蘇省丹陽市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蔣大海(化名)批准逮捕。

7月12日,武某的妹妹打電話讓其請“恩公”蔣大海吃飯,武某一頭霧水。問了半天才知道,蔣大海曾為迷路的自己指過路。武某想,人家的確也算幫過自己的忙,那就請他吃個飯當是還了這個人情。於是,武某叫了兩個同事一起請“恩公”吃飯。

酒足飯飽之後,蔣大海提出天都已經黑了,自己沒地方去,想在武某家住一晚。武某覺得很不方便,建議幫他開個賓館,誰知蔣大海一口拒絕,堅決要求去他家住一晚,武某在他的堅持下也就同意了。

由於家裡空間較小,武某就讓蔣大海與自己睡一張床。期間,蔣大海提出自己的手機在維修,想借武某的手機玩一玩,武某沒多想便同意了。晚上11點半,蔣大海趁武某熟睡之際偷了他的手機悄悄離開了。

後來蔣大海用短信驗證碼修改了武某的支付寶密碼,在相冊找到武某身份證照片後,在他的支付寶“來分期”裡輸入身份信息,貸了1700元到餘額裡,隨後將餘額寶裡的錢也轉到了餘額裡。蔣大海找了家超市,以支付寶掃碼支付的方式讓老闆將全部餘額共計2316元換成了現金,拿到現金後,蔣大海又將手機裡武某的兩張卡都扔了,自己買了一張卡放在了手機裡用。

武某醒後發現蔣大海和自己的手機皆不翼而飛,意識到不對勁的武某立即趕往公安機關報案。7月19日,丹陽警方將蔣大海抓獲歸案。

除上述犯罪事實外,蔣大海還在丹陽市某超市、丹陽市某網吧以及另一起住戶內盜竊財物,四起犯罪行為共計竊得款物合計人民幣4086元。檢方發現,蔣大海曾三次因盜竊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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