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推动全县作风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县纪委就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清涧县供电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白宁、工会主席贺罡、师家园则供电所所长刘彦辉工作失职问题。

2011年4月18日,清涧县供电分公司职工刘某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刘某服刑期间,其父刘某某于2011年2月至2014年9月,先后5次以刘某生病为由请假,时任牛家沟供电所所长刘彦辉、牛家沟供电所主管领导贺罡在没有核实请假真实原因的情况下签字批准;2017年10月,刘某父亲以刘某因病需要继续治疗为由,向清涧县供电分公司申请停薪留职,县供电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白宁在没有充分核实停薪留职原因的情况下予以批准。导致刘某在服刑期间从清涧县供电分公司领取工资及生活费77965元。白宁、贺罡、刘彦辉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资金被收缴。

2、老舍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所长陈涛违规干预、插手村级办公经费使用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期间,陈涛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村级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村级办公经费,通过县财政局干部黄伟平(另案处理)等人违规给所辖村组购置办公家具。陈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老龄办副主任贺延环、高杰村镇民政办原主任白明亮、主任师辉、财政所干部白亚东失职失责问题。

2010年至2013年期间,贺延环、白明亮和师辉、白亚东在高龄补贴申报确认、年检审核、发放过程中工作失职失责,导致11800元高龄补贴被高杰村镇大有坪村村民白克明冒领。贺延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明亮、师辉、白亚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李家塔镇派出所所长呼建新、县公安局户政股股长郝鸿江失职问题。

2010年5月21日,高杰村镇派出所户籍民警朱某(已死亡),违规补录两个虚假户口。时任高杰村镇派出所教导员呼建新、县公安局户籍股负责人郝鸿江,对户籍工作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呼建新、郝鸿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县水务局农村供水管理办副主任师增恒、宽州镇四合队村委会原主任王岗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6年,县水务局在宽州镇四合队村呼家岔小组实施饮水工程。师增恒、王岗在工程建设中监督不力,在参与工程验收中失职失责,导致承建方在未完成设计工程量的情况下,全额领取工程款。王岗、师增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以上5起案件暴露出我县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

县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作风整治的严肃性,切实担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自查、整治,确保整改工作见事见人见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等“三个不严”问题,直查快办、从严问责,集中曝光、形成震慑,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向善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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