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健全“三个体系” 提升“三个动力”

民乐县积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促进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健全完善“自治”建设体系,提升社会治理“内生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以村、社区党支部为领导的村、社区组织,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成立村、社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村(居)民自治。对涉及村(居)民利益或村(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务都能按照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程序实施决策,严格落实“一事一议” 和“四议两公开”制度,社区全面推行 “三会三公开”制度,及时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会议制度。村、社区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大会每年评议党支部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每年向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村(居)民会议的审议。建立完善村、社区党支部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村会计任期、离任审计制度、村务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设立村务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村务、村级财务,重大村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重要收支及时公开。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明确,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认真开展社会治理先进村、社区、“平安细胞工程”和“零发案”村、社区创建活动。至目前,已表彰社会治理先进村(社区)117个,拟创建151个。

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硬实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提高村(居)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村(社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引导广大村(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永远在路上”意识。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全力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拓展“互联网+法律服务”“互联网+新闻宣传”新领域,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22万余份,发送普法短信25.3万余条,在县电视台播出宣传标语800条次,群众法治宣传活动知晓率达到95%以上。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广场、法治学校等基层特色法治阵地。至目前,全县10个镇、社管委全部建立了定位“准”、架构“高”、力量“强”、工作“实”的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341起,同比下降26.3%,其中“雪亮工程”支撑破获刑事案件184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4.0%。全县共立“两抢一盗”案件数123起,同比下降41.7%,破案率上升3.8%,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呈现出发案数下降、打击破案力度提升的向好态势。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社管委)公共法律服务站1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172个、6个社区法律服务点,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9%。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实现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至目前,在县政府序列部门、6个省市驻民单位、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个镇、社管委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健全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服务工作室”“百姓说事点”“和事佬协会”“老年义务调解队”等群众调解组织作用。至目前,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204个,共有调解人员1043人,村调解小组1458个,调解信息员1458人,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

健全完善“德治”建设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软实力”。抓实以文明村镇创建、“五星文明户”创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讲堂、志愿服务队、文化广场、好人榜等八项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工程。按照“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有评估机制、有培训制度”四有标准,推进“平安家庭”创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协会建设,遏制大操大办、攀比摆阔等不良风气,加强对婚庆公司和民间演艺团体的监管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深化“争做文明有礼民乐人”和“弘扬文明新风,建设和谐民乐”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在遵守公德、习惯养成、礼尚往来、尊老爱幼、保护环境等方面,自觉践行道德规范、积极争做道德楷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和家规家训中,使规范治理的过程成为传导正确价值取向的过程。广泛组织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倡导广大家庭挖掘、整理、编写好家训,推动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让好家训好家风代代相传。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评选的影响力、感染力和引领力,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好媳妇、好公婆等选树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的善举感化人、教育人。通过先进“亮牌”和设立“红黑榜”“曝光栏”等,评判正反两方面典型,倡导群众“学”身边的典型和榜样,“改”身边的缺点和毛病,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崇德光荣、失德可耻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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