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办理异地安置手续、住院报销程序、定点医院查询方法

鸡西办理异地安置手续、住院报销程序、定点医院查询方法

温馨提示


1、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时,需提供拟安置地户口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职工医保人员,自办理登记备案之日起,60日后生效,60日内发生住院医疗费,按办理转院手续规定报销;60日后发生住院医疗费,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

3、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自办理登记备案之日起,60日内发生住院医疗费,按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规定报销;60日后发生住院医疗费,男居民达到60周岁、女居民达到55周岁,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男居民未达到60周岁、女居民未达到55周岁,按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规定报销。

4、异地安置人员住院时,须持卡办理入院和出院结算手续。必须选择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公布医院,登陆http://si.12333.gov.cn进行查询。未在定点(平台)医院就医及持卡直接结算的,今后不予报销。

5、国家现政策,异地就医结算只能用于住院刷卡结算。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慢性病补助账户报销需在就医地现金垫付,持正规票据在11月、12月20至25日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留存,一份由本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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