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东区人民法院雷霆行动:院长在执行 攻坚克难 率先垂范

岭东区人民法院雷霆行动:院长在执行 攻坚克难 率先垂范

岭东区人民法院雷霆行动:院长在执行 攻坚克难 率先垂范

2018年7月20日上午,岭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深入一线承办执行案件,带队到被执行人单位对重新评估期间的相关事项向被执行人进行告知,第三方监管单位双鸭山某保安公司监管人员同时进驻,在法院组织下双方进行对接。这是按照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要求,院长带头承办的难度较大、矛盾突出的执行案件。

孙某某、黑龙江某股份有限公司与双鸭山市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矛盾较大。院长王军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围绕解决争议焦点,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可行的执行方案,决定在案件重新评估期间,由第三方监管人对被执行人的资产、生产情况进行监管,不允许被执行人私自对外销售产品,如销售必须由申请人、被执行人、法院共同到场进行,销售价款除生产成本外,剩余交法院保管,既保护了申请人的权益,又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行。

岭东法院全面落实领导包片督办、直接办案、全员参与执行的要求,以院长、执行局长带头办案为示范引领,凝聚强大合力,以打硬仗、打胜仗的担当精神,全力以赴推进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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