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福清公安奖励举报扫黑除恶行为
最高奖励20万元!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抓捕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提升打击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
如何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一)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二)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邮箱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 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0-10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0-5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0-30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上述常见涉恶类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
5000-20000元;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抓获在逃一般成员和涉恶分子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3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可以分别奖励,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举报方式:
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扫黑办)举报电话:
0591-86007599;
中共福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
0591-85223222;
福清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110(24小时值守),0591-85195180。
閱讀更多 福清公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