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2」护家庭和谐 扬社会新风——八步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事迹

「18-162」护家庭和谐 扬社会新风——八步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事迹

金秋八月,喜报传来

2018年8月,贺州市八步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获评“全区优秀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八步区法院民一庭家事审判团队,创新家事审判工作,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显著成效。

「18-162」护家庭和谐 扬社会新风——八步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事迹

八步区法院挂牌成立家事法庭

以审判调解为中心,促进家庭关系和谐

八步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致力探索家事审判规律,处理各类家事纠纷。因家事审判主体系家庭成员的特殊性,对离婚、抚养、赡养、继承、婚后财产分配等方面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

2017年全年受理180件,审结168件,结案率93.3%,调撤率55.9%,因家事审判团队的设立,无论结案率、调解率均比设立专业合议庭之前的2015年、2016年有显著提高。

家事审判工作展现了专业性强

调解率高

服判息讼率高等优点

适用诉讼手段解决家事纠纷

充分体现“法官能断家务事”

以部门联动为基础,化解家事矛盾及纠纷

由于诉讼主体的特殊性,八步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加强与妇联、居委会、老工委、贺州学院心理学咨询老师联动,在诉讼中注重庭前调解和庭后调解,其中庭前调解促成调解的案件达到20%左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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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庭调解现场

案 例

如孙某与同胞六人土地补偿费纠纷一案,孙某是外嫁女,由于离异并生病导致生活困难,基于世俗认为外嫁女不应该分得家庭财产而产生纠纷。法庭为此邀请了村委会、妇联等部门,以及村上族老参与了调解,在法律与现实伦理人情的感召下,同胞手足之间取得了和解,并当场给付孙某应得到的土地补偿款。

以问题为导向,破解家事审判难题

新的社会环境下,人民群众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处理婚姻家庭事务带来一定的疑惑,如由于打工等原因,两地分居出现感情淡漠导致婚姻危机问题,婚前婚后财产混湖不清的界定问题,私生子对抚养费及遗产继承问题,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中伦理冲突问题等。在审判实践中,法官们围绕广大生活中普遍认可的公序良俗,紧紧围绕现实社会生活,对照法律进行调解与裁决。

案 例

如李某的私生子抚养费问题。李小某系七岁孩子,在其出生前,其亲生父亲已有家室,李某是道德评判中的“小三”。

李小某生父与生母达成协议:生父一次性补偿生母8万元后,不再参与李小某的抚养义务。后来,生母李某在一次车祸中丧失劳动能力而对李小某抚养引起纠纷。法官基于对未成年人的利益考量,也基于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的规定,认定该协议损害了李小某的合法权利,不因道德评判中的“小三”而损害李小某的权利,作出了李小某父亲需承担抚养义务的判决。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重视家事审判的宣传工作,弘扬社会正能量,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家庭伦理观念。不定期发布家事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指引功能。

如实践中探视权利问题,抚养一方将抚养权当财产权利使用,让没有跟随子女生活的一方探视不能探视。家事审判团队通过发布案例报道的方式,指出不给对方探视违法了婚姻法中关于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然是父母的子女的规定,不准探视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提高了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

在审判实践中家事审判团队注重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均注明探视的时间与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保证在以后引起的纠纷中,不再出现关于探视权利异议的问题。

面对不断涌现的新案件、新问题,八步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将继续以“锐意进取、迎难而上”的精神做好审判工作,推进辖区家事审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莫华玲 于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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